中国硬笔书法协会新闻发言人李冰受权公布
中国硬笔书法协会被侵权案二审和解笔录
中国硬笔书法协会状告浙江杭州所谓的“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及王正良先生侵犯名称权、名誉权一案,经过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一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已落下帷幕。现将双方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庭和解笔录予以公布如下:
谈话笔录(打印稿)
时间:2008年6月13日 9:00-10:00
地点:本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第21法庭
谈话人:佘卫 李光琴
被谈话人:(上代)刁品纯、王正良、罗云(被代)
?:由于双方均有协商与沟通的愿望,所以今天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希望双方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以期找到解决问题的更好的途径。
刁:我方有两种方案:一是判决,二是双方和解。我方经多次与协会负责人沟通,我方还是最期望此事能和平解决。庞主席有两个宗旨:一是:“家协会”不能再组织活动了;二是,王正良先生个人自已不要搞,其他“协会”成员也不要再发表不当言论,以造成社会上的混淆。如果这两个前提能保证,我方表示不再追究王正良先生的法律责任,即放弃对其侵权的责任追究。由于今天在法庭,所以使用法律术语,有不敬之处,望王正良先生见谅。
王:我赞成对方希望和解解决的意见。我本人不再组织“家协会”的活动,我同意。我做的具体的组织活动是履行职务行为,因我也在杂志社做总编,二者是有联系的。我马上要退休了,不再做总编,更不会再以“家协会”名义组织活动了。因历史问题,“家协会”未获得登记,也不打算再继续活动了。至于对方说的,协会其他人员不再发表不当言论,这我决定不了别人的行为。对方说不要有伤害其合法性的言论,在我看来,其合法性从未受到过影响,我也想这些事很快成为过去,因其中我也受到过一些伤害。为了适应时代发展,许多有识之士自发组织了书法协会,旨在发扬祖国书法文化,并不是为经济目的。我们为祖国硬笔书法事业做的事情,就让历史去评价。大家应齐心协力去推动硬笔书法的发展。以后我会以一名书法家的名义去参与一些社会活动,为硬笔书法做贡献,但不会再担任有关硬笔书法组织的任何职务。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我来的时候写了一幅字,以资共勉。
罗:王正良先生之前是因为担任硬笔书法杂志总编,组织一些活动,是其职务行为。而王正良先生只能保证自已不再组织有关活动,但不能保证别人的行为,也无法控制别人的活动。而且现在也没有以“家协会”名义组织活动了,而是硬笔书法杂志社名义。
刁:对王正良先生的话,我个人而言,很赞成。我代表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同意王正良先生的想法、做法和看法。有一个误解,我需要解释一下,之所以起诉,是因为当时社会上的一些言论严重混淆了一些概念,造成了混乱。现我方表态:第一,不再追究王正良先生关于侵权的任何诉请;第二,我方主动向法庭申请撤诉;第三,仍然欢迎王正良先生以个人名义或以其他组织名义参与中国硬笔书法的任何活动。
王:完全同意对方意见。职务我是不会再担任了。但我会继续为中国硬笔书法做出应有贡献。
?:今天谈话到此,双方看笔录后签字。
罗 云
2008.6.13
王正良
2008.6.13
刁品纯
2008.6.13
佘 卫 李光琴
[ 本帖最后由 刘志华 于 2008-6-27 22:55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