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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邹志生 于 2009-6-3 22:20 编辑
书 理 中 的 哲 理
邹志生1 蒋圣琥2
(1武汉工业学院 艺术与设计系,湖北 武汉 430023;2湖北书画研究会湖北 武汉 430070)
【摘 要】书法是一门古老的艺术,哲学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用哲学思想指导书法实践,其艺术内涵、创作过程、书写技巧、章法布局等都会上升到至高层次。古代哲人、书论家们给今人留下了宝贵的理论遗产,是新时期书法艺术赖以繁荣和发展的基础。
【关键词】哲理; 书法; 矛盾;辩证法
导 言
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有这样的论断:“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① 著名哲学家李达先生也阐述了这样的观点:自然界充满着矛盾,人类社会也充满着矛盾,思维现象也充满着矛盾。②
二位中国当代哲人的观点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观的。那么,我们依此推而断言,作为思维与行为相结合的艺术尤其是书法艺术也充满着矛盾。这一点可从清人周星莲论及书法的《临池管见》篇中找到佐证:“作字有顺逆、有向背、有起伏、有轻重、有刚柔、有燥湿、有疾徐、有疏密、有肥瘦,有浓淡、有连有断、有脱卸有承接,具此数者,方能成书,否则墨猪、算子,全是魔道也。”③ 引文中提到的这些各自成组的书法概念,都是书法创作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某些矛与盾的罗列,涉及到了运笔用墨、书写技巧、笔意传承、间架结构、章法布局等多方面(还有些方面没有涉及),而且特别指出只有具备了这些矛盾并解决之,才能称其为书法(“具此数者,方能成书”)。这些矛盾如果在书写中得不到合理解决,就会出现诸如“墨猪、算子”之类的弊病,给人以“全是魔道”(都是鬼画桃符)的感觉。所以,要想杜绝这些弊病,书家就要在创作时找到解决这些矛盾的最佳方法。中国古代的哲人、书家以及书画理论家们有很多书学的论,已经为我们提供了很多解决矛盾的妙法范例,它体现着哲理诲人的深刻性和辩证统一原理的睿智性。下面略陈数例以示管中窥豹。
一、关于“五乖五合”
孙过庭是我国唐代最著名的书法家兼书法理论家之一,他从创作和理论上对书法的贡献是全方位的。关于书写情境、工具、时机的选择,他的“五乖五合”学说是对书法实践所作的哲理性思考和总结。其《书谱》是这样论述“五乖五合”的:
又一时而书,有乖有合,合则流媚,乖则雕疏,略言其由,各有其五:神怡务闲,一合也;感惠徇知,二合也;时和气润,三合也;纸墨相发,四合也;偶然欲书,五合也。心遽体留,一乖也;意违势屈,二乖也;风燥日炎,三乖也;纸墨不称,四乖也;情怠手阑,五乖也。乖合之际,优劣互差。得时不如得器,得器不如得志,若五乖同萃,思遏手蒙;五合交臻,神融笔畅。畅无不适,蒙无所从。④
这段论述中最关键的和必须弄懂的是“乖”与“合”这两个概念:“乖”即“背离”、“违背”、“不宜”之意,“合”即“符合”、“适合”、“合适”之意。由此可见,“乖”与“合”是一对矛盾。
那么,如何来处理好“五乖”与“五合”这些矛盾?毛泽东在《矛盾论》中说“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⑤ 孙过庭不可能知道千百年后的毛泽东有这样一个精辟论述,但古今哲人们对矛盾的认识是有着承续性和同一性的。仔细研究孙过庭的这段话就会发现,其实他已经向我们分析并告知了处理这些矛盾的方法:“五乖”,是在描述各类矛盾的表现形式,“五合”则是根据不同质的矛盾提出的不同质的解决方法,而且是有针对性地一对一解决:第一类——“心遽体留”(内心仓促、情绪不稳)的心境下不要提笔,“神怡务闲”(心神安逸、没有俗事干扰)时可事书写;第二类——“意违势屈”(对违背意愿的应酬或外来情势所迫)时无须有求必写,“感惠徇知”(酬谢他人惠予和逢遇知己故交)时应欣然命笔;第三类——“风燥日炎”(风干物燥、天气炎热)时不宜书写,“时和气润”(天气晴和、气候宜人)的情况下适合作书;第四类——“纸墨不称”(劣质纸墨不能称心如意)时不要写字,“纸墨相发”(优质纸墨能得心应手)时宜于动笔;第五类——“情怠手阑”(精神疲惫、身手无力)时不要勉强为之,而“偶然欲书”(灵感偶然而至或有书写欲望)时最适合书写。遵照上述方法处理好这些矛盾,做到“五合交臻”就能使书写进入“神融笔畅”的上佳意境;反之,如果“五乖同萃”,就会使创作陷入“思遏手蒙”的窘迫境地。
孙过庭的论述,其旨要是阐明一个哲理,那就是如何使笔下所书“优质化”,即告诉人们,书法创作要考虑当时的心怡与气躁、主动与被动、气爽与天燥、灵感与神疲、纸墨之优劣等各方面乖合与否,诸项合适则写,不宜则罢,原则不能违背。这段论述之所以为后世所遵从,是因为它从哲学的角度论述书写情境、文房物用、宜书时机以及身体状况等之于创作的重要性,与“天时、地利、人和”说如出一辙,诲人以哲理,这就使人大彻大悟了。大彻大悟必有佳作,王羲之作《兰亭》,时在暮春三月,天朗气清,群贤雅聚,流觞唱咏,心旷神怡,灵感顿生,文思泉涌,纸墨应手,正是“五合交臻”的最佳状态,所以才有了载誉千古、名冠天下的文书双杰的诞生;另如张旭作大草前必醉饮之类的“准备活动”,其实也是想以此来求得“神融笔畅”的宜书情境。王羲之虽不可能预知数百年后的孙氏有“五乖五合”一说,但反过来我们揣度王羲之作《兰亭序》或许对孙氏“五乖五合”学说的形成有过启迪和示范作用。
二、关于“虚实相生”
“虚”与“实”又是一对内涵矛盾的概念。处理好这对矛盾,对于中国书法的创作来说,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通过对“虚”与
“实”关系的特殊处理,中国书法的艺术空间得到了更充分的扩展。但“虚”与“实”的概念以及“虚实相生”的意境追求开始并非为书法创作而提出的,它首先是应中国传统绘画的要求而提出的,由于书与画的渊源关系,书法借用了这一概念和原则,使书法创作有了更高的意境追求。“虚实相生”的概念,初见于清初书画家笪重光的《画筌》:
“林间阴影,无处营心,山外清光,何从着笔?空本难图,实景清而空景,神无可绘,真境逼而神境生。位置相戾,有画处多属赘疣,虚实相生,无画处皆成妙境。”
上面所引的这一段话即是说,空景难画,必须先画好实景,用实景衬出空景;神境难画,必须先绘好真境,用真境反衬神境。这就叫“虚实相生”。
笪重光认为,要使无画处皆成妙境,必须从实处着笔,“无画处皆成妙境”的关键在于做到“虚实相生”。
其实,“虚”与“实”相反相成的哲学理论运用于社会、运用于生活、运用于艺术等各项实践,中国古代早已有之,笪重光也许是对中国古代众多学科如建筑、绘画、文学、哲学的观察和总结后提出了“虚实相生”这一命题。
以中国古建筑为例再联系书法艺术创作,我们作一次神游,就可以清楚地体会“虚实相生”的妙用——想象我们现在身处苏州的园林胜景之中,或信步曲廊,或徜徉亭榭,或登临楼阁,或闲坐厅堂,我们随时会发现“通前达后”、“门窗轩豁”的建筑特点。为何要营造这种“门窗轩豁”的建筑?答曰就是要求得“透风漏目”的效果,使人的眼光从狭小的空间获得延伸和扩大,以达到漏目借景、小中见大的目的——这是意识形态的哲理形象化、立体化、艺术化的显现!这正是“虚实相生”!难怪苏州园林中有那么多隔扇、月门、漏窗、天井呢。中国书法不是独立而存在的艺术形式,它与中国诸多艺术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它有着与其他艺术相近的意境追求。
针对书法的创作说得更具体些,我们可以单从具体文字的书写和书法作品的章法布局中去体会“虚实相生”的无穷妙处。早在隋代,僧人书家释智果就有“潜虚半腹”⑥的说法,并以“用”、“見”、“岡”、“月”诸字为例作详细说明。所谓“潜虚半腹”,就是要求书写带有方框结构的字时,书家要做到“左实右虚”,内里的短画可左接竖、撇,但不可右粘竖钩。以此类推,很多类似结构的字都可以仿效此法以使气息贯通。如果这仅仅是提出了某一类字的结体处理方法,其意义是不大的,关键是“潜虚半腹”的提出引出了“虚实相生”的空间美、意境说,其意义就是极其重大的了。所以,书家们的思维发散开来,拓宽了书法思考和创作的深度及广度,比如将它应用于章法布局上,与“计白当黑”观一起营造着书法的艺术空间,进而以之为标准来衡量一幅作品的形式与内涵,又使它上升到了意境、上升到了审美、上升到了哲学的高度。
“虚实相生”,是又一个命题在书法创作过程中哲理化理解和实践的结晶。
三、关于“违而不犯,和而不同”
孙过庭除“五乖五合”说外,他还有不少关于书法的哲理性论述,如间架结构和章法布局上的“违而不犯,和而不同”的著名论断等,同样富含哲理:“至若数画并施,其形各异;众点齐列,为体互乖。一点成一字之规,一字乃终篇之准;违而不犯,和而不同。”⑦
这段话特别是最后八个字,用十分精练的语言,既具体又概括地说明了书法艺术形式与章法美的重大准则,就是要使相对立的“违与和”达到相统一的最高境界,这是孙过庭融哲学思想于书法审美的一个范例。
“违”就是变化多样,参差错杂,具有创意,是统一中的对立;“和”即整齐和谐,协调一致,秩序井然,是多样的统一。所谓“违而不犯”,是要在变化中求协调。“违”不等于乱,它是有界限的,这个界限就是“不犯”,就是要协调一致,秩序井然,达到“和”的境界。不讲究“和”(协调)的“违”(变化)就会变成狂怪。正如一位西方哲学家所说得那样——没有组织的变化,没有设计的变化就是混乱,就是丑陋。所谓“和而不同”,是要求在协调中求变化,达到既协调又有区别的境界。不讲区别的“和”,就是重复和雷同。“违”与“和”的统一,是书法结体必须遵循的美学原则,但又不是平均化、绝对化的,它体现了哲理的睿智:“违”与“和”二者虽然相互依存,互相约束,但又不是均等并列而存在的。就书法创作而言,在不同的内容、不同的风格、不同的书体、不同的字、不同的结体、不同的章法中,或“违”或“和”都可以有所偏重。
具体落实到书写上来说,究竟怎样做到“违而不犯,和而不同”?请看孙过庭颇具哲理的具体做法:“留不常迟,遣不恒疾;带燥方润,将浓遂枯;泯规矩于方圆,遁钩绳之曲直;乍显乍晦,若行若藏;穷变态于毫端,合情调于纸上;无间心手,忘怀楷则”。⑧
意思是:行笔时的停顿不可过多过重,纵笔时的速度要有快有慢,用墨要燥中有湿、浓中显枯;融会尺度于行笔的方圆之中,遵循法则于线条的曲直之上;笔意或隐或现,笔锋或藏或露;笔端穷尽形态和变化,纸上体现逸趣和情感;心与手协调一致,规和矩忘之不顾。孙过庭在这里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就是要通过多种手法使行笔、用墨、法度、笔意、藏露、点画、情趣等达到有机而辩证的统一,使之臻于和谐的境界。
孙过庭的具体做法道明了为书之道,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假如用实例来印证,清代行草书大家王铎的《奉龚孝升书卷》(局部,见荣宝斋出版社1993年版《中国书法全集》第62卷第548-549页)就很能说明问题。首行“劳顿女”三字墨色稍浅,行笔流畅,笔意连贯,其后十余字各自单立互不牵携,但笔断意连,笔势犹在;而此后“至臂痛髀软,作吼豹声,始得间奔入轿子中,而日晃然”一连十数字,行笔更显流畅,气息贯通如走龙蛇,笔意迭见藏露,起承转合如有呼应;章法上计白当黑,疏密相间,字形大小间杂,线条粗细无常;湿墨洇润,燥笔牵延,浓墨显稳实,淡色如雾霭,五彩相宜,字字养眼,写尽胸臆,传递逸趣。这幅字应该是孙过庭所说的“五合交臻”、“无间心手”的典型范例。
“违而不犯,和而不同”泽及行笔用墨、间架结构、章法布局等各个方面,细致而深刻,正确而实用,无不闪烁着孙过庭哲理性思维的光芒,践行之,其书必然超凡脱俗。
四、关于“计白当黑”
一幅书法作品,组点成字、集字成行、列行成篇以表达书家的情感和情趣,因此书法家必须在用笔、结体、章法等各方面具备很深的造诣才能写出具有审美价值的作品来。如果说用笔是决定局部(点画)美的基本因素,那么,章法就是决定全局(整幅字)成败的关键因素。所以,清代书法理论家包世臣转述邓石如(号完白)的话说:
……是年又受法于怀宁邓石如完白,曰:“字画疏处可以走马,密处不使透风,常计白以当黑,奇趣乃出”。⑨
这是清代书画家邓石如发表的一个颇具哲理的观点——“计白当黑”——是针对书法创作的章法布局而言的,后来又被应用在绘画艺术中。如何理解这几个字?我们先从“白”和“黑”说起。“黑”与“白”颜色分明而概念内涵对立,二者相反相成,无黑则无白,无白也就无所谓黑。那么,一幅字不外乎黑白两种颜色,“黑”是墨写的实笔,“白”是虚写的白纸底。古人认为写字虽从实笔落墨,却须着眼于空白的安排变化(所以叫做“布白”)。这就要求书家在创作时处处要兼顾“白”和“黑”的分布,并巧妙处理之。如能做好这一点,便会使书写生出许多奇妙情趣来。
“黑”的表现相对于“白”的处理似乎容易得多,因为它是书家眼光和注意力集中的焦点,随着笔的挥运而直接表现出来;而“白”是在“黑”的书写过程中“剩下来”的纸底,间接呈现于书写者的有意与无意之间,故更难处理。要不,笪重光怎么会在其《书筏》中说“精美出于挥毫,巧妙在于布白”呢?⑩
关于空白的处理,除做到邓石如所说的“字画疏处可以走马,密处不使透风”外,清末画家华琳(1791—1850),字梦石,天津人)在其论画名著《南宗抉秘》中的论述也是我们应该借以遵循的:
通幅之留空白处,尤当审慎。有势当宽阔者窄狭之,则气促而拘;有势当窄狭者宽阔之,则气懈而散。务使通体之空白毋迫促,毋散漫,毋过零星,毋过寂寥,毋重复排牙,则通体之空白,亦即通体之龙脉也。
书画同源,书与画有诸多相通相似之处,所以华琳论画的观点也适用于书法创作。这其中的关键在于“五毋”——既不能写得紧迫和拘促、散放和随意,也不能写得零零散散、寥寥落落,还不能写得重复呆板无变化。华琳还把巧妙“留白”提到关乎“通体龙脉”的高度,这就叫人不能不重视了。
假如以上这些解释还是显得过于理论化,那么,我们还是做一点具体的分析吧。黄庭坚的草书《诸上座帖》有一个五字(“谛著些子精神。莫只藉少智慧”)连写的小板块颇能说明“计白当黑”的道理:“谛”字的竖画延伸得很长,右与上一行简约书写的“行”字几近并列,下与“著”字的首笔相连接,两个长长的竖画两边留下的是大片空白,足可信步“走马”,后面“些子精”三字线条较为密促,似乎不能“透风”,前后五字即显出疏密对比来;再把它与下一行相对紧密书写的“神莫只藉少智慧”一起欣赏,前一行疏密相间,后一行只密不疏,两相对照,因黑而布白,知白而守黑,疏密相间,虚实相生,黑白的分布合情合理。这是黄庭坚通晓书学哲理而使然。
由上述数例可见,“计白当黑”已成为书画家为书作画的共识,无论是对书法的章法布局,还是对国画的构图谋篇都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此处附图:黄庭坚《诸上座帖》局部)
结 语
以上这些闪耀着哲理光芒的书法的论,散见于不同的朝代,出自不同书家、画家、书画理论家的笔下,虽然它们之间并无必然的逻辑联系,也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但它们如同珍贝散见于艺术的海滩上,点缀着中国艺术理论的历史篇章。其实,在中国古代书法及绘画的理论宝库中,还有许多同样闪耀着哲理光芒的精辟论述,因篇幅所限、水平所限而不能一一论及,笔者在此只能撷其要论,以简述窥豹之陋见。不妥之处,虔祈指正,笔者先谢为敬。
————————
【参考文献】
①
毛泽东.矛盾论.毛泽东著作选读.上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143.
② 李达.唯物辩证法大纲.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248.
③ 周星莲.临池管见. 潘运告.晚清书论.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2004.123-124.
④ 孙过庭.书谱.萧元. 初唐书论.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1997.125.
⑤毛泽东.矛盾论.毛泽东著作选读.上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150.
⑥ 释智果.心成颂.华东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 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83.93.
⑦、⑧ 孙过庭.书谱.萧元. 初唐书论.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1997.140-141
⑨ 包世臣.艺舟双楫.桂第子. 清前期书论.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2003.342.
⑩ 笪重光.书筏.桂第子. 清前期书论.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2003. 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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