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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6-10-17 03:10 只看该作者
古代印论精选
| 古代印论精选 |
| | 夫篆刻豈小技乎?其中有書法、有意法、有刀法,三者不可不講也。所謂書法者,古人作字不外六書,失之毫釐,謬以千里。若不深加考據,妄以己意奏泊,非書法也。章法者,點畫之間,自有向背。一字有一字之法,幾宇有幾字之法,方圓不同,修短各異,照應收放,悉有原本。微有牽率強合之病,非章法矣。至於刀法,,非燕尾鋸齒之謂也,日漸月摩,純熟之至,迎刃而出,自然渾融,具有天趣。否則,刻意摹古。痕跡未化,非刀法矣。 清.王撰《寶晉齋印譜》序 印雖小技,須是靜坐讀書。凡百技藝,未有不靜坐讀書而能入室者. 明·沈野《印談》 近數十年來,刻印家往往只講刀法,能知刀法即自以為盡刻印之能事。不知印之所以為印。重在印文。一印之中,少或二三字,多或十餘字,字體之抉擇,行款之分配,章法之布置,在寫出以前,先得成竹於胸中。然後落墨奏刀,乃不失理想中之印。 馬衡《談刻印》 取法乎上,猶慮得中,取法乎中,猶慮得下。如之,何取法乎下也。故學者先須辨得何篆為至正,何刻為大雅,然後定其趨向,不惑他歧,鼓其邁往,不參貳志,庶幾近之。不然而法中,又不然而法下,將愈進愈馳,終身陷溺。 明·徐上達《印法參同》 語云;取法乎上,斯得乎中。謂取法不可不高耳。然吾心不開,徒持取法,未有能上者也。即性靈敏捷,不思出人頭地.脫卻前人窠臼,亦終歸於襲而已矣: 明·楊士修《印母》 楊長倩曰,立志不成,則見聞必寡,賞鑒不博,則杜撰必多。縱能獨創一家,終墮野狐下乘。 明·朱簡《印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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