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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喜爱画画儿的人来说,画画儿应该是享受,专注其中应该是最舒适最惬意的状态。一个人能有机会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钟爱的事情上,真的是一种幸福。热爱科学的人,从那些看似枯燥的科学研究探索过程中,体验着外人无法想象更无法体验到的快乐。焚膏继晷、兀兀穷年,不免给人刻苦努力的印象,而此中至乐,真不足为外人道也。张彦远提出绘画可以“成教化,助人伦”,固然有道理,但无论对于画家本身还是欣赏者,若不能从画中得到身心的愉悦,我总觉得是辜负了绘画。从绘画中体验快乐,并给人带去审美愉悦,我想这是最根本的,舍此而求他,至少我不甘心。
南朝王僧虔在《笔意赞》里说,“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张彦远的《历代名画记》记载,“昔谢赫云:画有六法:一曰气韵生动,二曰骨法用笔,三曰应物象形,四曰随类赋彩,五曰经营位置,六曰传移模写”,不管书法还是绘画,总是把神采、气韵放在首位。尚韵、尚法、尚意、尚势也好,风格上的万紫千红、百花齐放也罢,不管怎样,有一点是共同的,也是最根本的,那就是要表现生命的力量。你追求的气息可以是静穆平和也可以是奔放热烈,但总要健康向上、充满阳光,可以给人以希望。“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我们不能拿霜雪中的梅花去否定春风中的桃李,高松巨柯和山花野卉中勃发的生命力同样让我们感动。时下很有些人热衷荒寒破败、畸形丑陋,多好的山水风光都能给画得萧瑟难耐甚至阴森可怖,好好的字非给摆弄得支离破碎,以“不正常”为荣,让人不忍卒读——偶尔感冒可以,但主动沉醉其中不思自拔,真是病得不轻。
如今展览搞得越来越频繁、越来越排场,画册出得越来越厚重、越来越奢华,但可看的画却越来越少。颇有一些“有识之士”,动辄搬出美学、哲学、文化等等说事儿,搞得煞有介事,其实多自欺欺人。理论上讲来一套一套的,动起手来给人唬得一愣一愣的,这样的“画家”已经不是什么稀罕物。无名小卒或许是锐意探索,初生牛犊不怕虎,精神不能说不可嘉;曾有过很好表现的画家似乎也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探索新风格。但,哪怕多走一小步,真理也会变成谬误。有位先生向天使提出一个愿望,想要一位双腿修长的美丽异性为伴侣,天使满足了他的要求——给了他一只母鸵鸟;有位学生表示要研制一种可以融化任何物质的溶液,老师问他,想没想过一旦研制出来如何存放呢?——理论与实践、想法与现实,总难免面临这样的尴尬。
网上坊间流传着所谓“四大俗”——“喝茶喝普洱,弹琴弹古琴,手机用苹果,画室当会所”,拿来调侃或自我解嘲,很是时髦了一阵。其实上述种种,本身无所谓雅俗,只是时尚得有文化一点儿,就不免惹人注意。实际上,喜欢不喜欢、选择不选择,是个人的事情,“我喜欢,我选择”、“我的地盘我做主”,只要由衷,就不俗。退一步讲,以撑面子、赶时髦为目的,说严重点,是附庸风雅,其实也无可厚非。对附庸风雅的人,我是举双手欢迎的,起码人家拿艺术当回事,尽管可能是表面的。附庸风雅的人多了,艺术家的日子就好过了。吴昌硕就说:“附庸风雅,世咸讥之,实则风雅不可不有附庸,否则,风雅之流,难免饿死。”而事情往往是,你习惯装出什么样子,最后就真的成为什么样子。对勇敢地亲近风雅的附庸风雅者,我充满敬意与祝福。
常说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同样也可以说,只有时代的才是历史的。古往今来,时尚往往是最新的最先进的。我们知道的艺术史上的有名有姓的人物,在当时无不是时尚中人。经典的本质就是时尚。那些我们仰慕的古人如果生活在今天,一定是西装革履、微博iPad了。衣着服饰固然对一个人的形象很有影响,但更根本的还是内在的气质。有一位化妆师说,给她两小时,完全可以把一个没有走出过大山的农家女孩变为饱读诗书的大家闺秀,前提是不能讲话不做动作。任何表面化的模拟,难免貌合神离,似是而非。对那些“古香古色”的“艺术家”,我愿意理解,但总是敬而远之。不是讨厌那份古,而是那副行头怎么看都无异优孟衣冠,有假古董的感觉。电影《神鞭》中,傻二祖传问心拳,练脑袋上的功夫,但要剃光头。清军入关后,他不得已留辫子,一变家法,独创辫子功,人称“神鞭”。后来在战斗中,他认识到枪炮的威力,再一次变革了祖上传下来的功夫,又剃了光头,改用枪了,出神入化,弹无虚发。他说:“鞭没了,神留着。”我们的文化复兴,绝不是重新穿起汉服唐装、梳辫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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