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硬笔书法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实耕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孝文化书展过后我的感言! [复制链接]

Rank: 3Rank: 3

在线时间
243 小时
注册时间
2007-7-11
最后登录
2010-1-13
阅读权限
100
帖子
148
精华
0
积分
2456
威望
0 点
UID
4182
31#
发表于 2007-10-22 11:03:49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许邦志 于 2007-10-22 09:57 发表
这么大的比赛,结果却是这样,最让我不服气的是叶翮军兄次次得高奖,第一,他作品的格调不高,第二笔划不是非常精道,这样的选手次次获高奖,评委的眼光是极度再现问题,这样的比赛我是永远是不会参加的,正所谓 ...


甘肃兰州西津西路1031号甘肃宇臻物流集团
730050   E-mail :gsblh@126.com         QQ:252531825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在线时间
9 小时
注册时间
2007-10-21
最后登录
2007-11-9
阅读权限
50
帖子
27
精华
0
积分
90
威望
0 点
UID
5049
32#
发表于 2007-10-22 11:15:31 |只看该作者
彭汉蒙严正声明


      孝文化是中华民族最宝贵的精神财富,继承与发扬孝文化的精神是每一个中华儿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鉴于此,本人投寄了二十四孝系列组印,而评选中未见在篆刻领域有建树的评委参评,严重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因此,本人拒绝接受优秀奖,对于篆刻而言,一群不懂篆刻的评委们来评审篆刻作品,其一有妄自尊大之嫌;其二对艺术是莫大的玷污!因此,本人再次严正声名:本人不予接受!请组委会将本人的名字从优秀奖名单中删除!如不删除,本人将采取严正措施予以反击!
                                                                                                                    彭汉蒙于广州
                                          2008年10月21日
官方网站:汉蒙书画篆刻艺术网(中文)
国际域名:http://www.hanmeng-art.com(英文)
传播:汉蒙艺术馆(湖北)
   汉蒙艺术传播机构(广州)
   汉蒙作品永久陈列馆(新加坡)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5Rank: 5

在线时间
428 小时
注册时间
2006-11-7
最后登录
2012-3-30
阅读权限
150
帖子
154
精华
0
积分
4309
威望
0 点
UID
2170

硬坛精英

33#
发表于 2007-10-22 11:22:04 |只看该作者
我也严重声明:
     优秀奖这个破奖等于安慰奖,我不要,我宁愿淘汰,不要记下我的名字。

使用道具 举报

硬坛精英

书法票友

Rank: 5Rank: 5

在线时间
529 小时
注册时间
2006-6-24
最后登录
2014-3-4
阅读权限
150
帖子
360
精华
0
积分
5384
威望
0 点
UID
339
34#
发表于 2007-10-22 11:59:38 |只看该作者
看了邦志的"牢骚",虽然语言有些偏激,但我想这些应该都是心里话,爱之深而痛之切也。其他人怎么想的我不知道,我个人大部分赞同他的观点!一个书法比赛活动结果的成败与否,应该说取决于评委,如果不负责任,徇私舞弊照顾个别人,那无疑会伤害更多人的心,会影响人家对书法艺术和比赛的理解甚至会影响他今后的人生,可谓关系重大,岂能不严肃认真对待?!作为评委,一定要记住:赋予你对参赛作品生杀大权的同时,还有你对千万参与活动的爱好者那一颗颗虔诚、信任的心的责任!你如果轻视这些“群众基础”,那不客气地说就是在自掘坟墓。
我的年龄比邦志长,已近不惑(实际上很多时候还是很迷惑,头脑简单之故也),可能已经过了年少气盛的阶段,对一些事情和现象也见怪不怪了,因为我们实在无力去改变某些事实。但是,这并不表明我是个没有血性的跟屁虫,该说的话一定要说的,我不会仰任何人的鼻息,天王老子也不行!
看过一些书友在网上的言论,我觉得,每次比赛的结果不可能人人满意皆大欢喜这是肯定的,但每次比赛后大家反映出的相同问题是否该引主办方的重视并尽量在以后的活动中改善和避免?还有,弄个媒体观察团的目的,我个人的理解应该是:一.及时报道大家最关心的现场评选进程情况;二.对整个评选过程的公平公正予以监督。这样,媒体记者应该自始至终保证能在现场,包括每位评委投每件作品的照片都应该拍下来,只要是好的作品,就算老子给儿子投票也很正常,没什么可避讳的。反之,则要好好让评委解释一下投票某件水平低劣作品的理由是什么?说不出个子丑寅卯,获奖者资格取消,评委公开向广大参赛者道歉,且终身不得参与该项活动的评选工作!
由感而发,罗嗦了不少,民以食为天,先吃饭去了。希望大家能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不断完善评审机制,让硬笔书法爱好者的队伍不断壮大。让类似的牢骚越来越少。

[ 本帖最后由 方存双 于 2007-10-22 13:49 编辑 ]
方存双   书法票友  好涂鸦而无寸进
201615   上海市松江区九杜路505弄50号1101
电话:13761927518

使用道具 举报

贡生

颠覆象牙塔

Rank: 3Rank: 3

在线时间
236 小时
注册时间
2007-10-14
最后登录
2010-10-8
阅读权限
100
帖子
85
精华
0
积分
2372
威望
0 点
UID
4935
35#
发表于 2007-10-22 13:26:31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主!
我感觉应该整个书友监审团(每个参赛省、市至少2名)和媒体监审组(省级以上,不少于5家。),每次评审的时候来自全国各地的书友组成的监审团来现场监申和观摩,有问题当时就提出来,若是一致性问题可以和评委协商解决。但是最终的获奖者由评委确定-在不违背各项比赛原则的前提下。可以提前发布监审、评委准则,坚决不搞惟名人、惟关系等,做到公平公正。
古今多少难甘事,自古男儿当自强.QQ:382901847
兰亭居硬笔书法群:16747412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在线时间
347 小时
注册时间
2007-10-12
最后登录
2016-5-12
阅读权限
100
帖子
116
精华
0
积分
3620
威望
0 点
UID
4900
36#
发表于 2007-10-22 15:29:3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实耕 的帖子

严重赞同!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5Rank: 5

在线时间
789 小时
注册时间
2007-3-30
最后登录
2010-11-21
阅读权限
150
帖子
376
精华
0
积分
8206
威望
0 点
UID
3167

硬坛精英

37#
发表于 2007-10-22 16:14:56 |只看该作者
    本人闭门造车十余载,自去年开始受身边书友的影响,参加了第一届全国硬笔书家展(入  展)、十届中钢赛(三等奖)、书法报(三等奖)、临帖展(百佳)、孝文化(优秀).首先  声明我不认识任何一位评委,就连我省(吉林)的硬协主席也只是一面之缘.所以我个人认为  每次的比赛是公平的.可以说我是比赛的受益者.因为通过比赛的方式检验了自己在一段时期  内的书写水平,至此一点就达到了我参赛的目的.我身边和我一起参加"孝文化赛"的书友还  有四位,他们全进入了等级奖.说实话我也挺眼红的! 可是我们长时间在一起接  触,确实让我感觉到他们技高一筹的表现.       
    我的名次下降了,不碍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从头再来!
    爱好硬笔的哥们儿们,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他赛相见,后会有期!
坐观垂钓者,徒有羡鱼情.

QQ:   453514181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在线时间
43 小时
注册时间
2006-12-4
最后登录
2008-2-20
阅读权限
100
帖子
47
精华
0
积分
430
威望
0 点
UID
2452
38#
发表于 2007-10-22 17:22:12 |只看该作者
用一颗平常的心去看待一切!然后再静下心来做好每一件事情,埋头钻研自己的书法事业!

使用道具 举报

硬坛精英

辽宁锦州贺晶

Rank: 5Rank: 5

在线时间
715 小时
注册时间
2007-6-24
最后登录
2012-2-22
阅读权限
150
帖子
862
精华
0
积分
7529
威望
0 点
UID
4122
39#
发表于 2007-10-22 18:01:55 |只看该作者
实耕 你说的真好。
我是甜甜,贺晶。1983年11月8号出生。
工作地址:辽宁省锦州市雨露街29号
        松山新区总工会404室
邮政编码:121013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在线时间
2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7-10-22
最后登录
2011-10-18
阅读权限
100
帖子
28
精华
0
积分
212
威望
0 点
UID
5085
40#
发表于 2007-10-22 18:10:3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方存双 的帖子

你说的对,我赞同!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Archiver|中国硬笔书法网 ( 中国硬笔书法网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天仙路西湖明珠小区5-101室(432000) )

GMT+8, 2024-9-30 06:56 , Processed in 0.033484 second(s), 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