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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全国教师“三笔字”书法比赛征稿启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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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3 23:56:3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第十二届全国教师“三笔字”书法比赛征稿启事


为弘扬中国汉字书写的独特艺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要求,全面促进书法教育事业的发展,引领教师挖掘自身潜力,展现个性魅力,以特殊的方式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本会联合全国书法艺术水平评级委员会举办“第十二届全国教师三笔字书法比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教育艺术教育学会
全国书法艺术水平评级委员会

承办单位:中国教育艺术教育学会书法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二、比赛时间:2009年9月20日起至12月30日  
三、比赛项目: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 
四、参加对象:全国各地幼儿园、大中小学、各类职业学校、师范院校教师(含离退休教师) 、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及业余培训学校教师均可参加。
五、参赛组别:幼儿教师组、中小学教师组、大中专院校(职校)教师组、业余培训学校教师组、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组。
六、作品内容和形式:
1、内容要求: 作品内容风格高雅,具有时代精神和积极意义。古今优秀诗文、名言、楹联皆可。提倡自撰自书作品。
2、毛笔作品:形式不限,书体不限,最大幅不超过六尺。
3、硬笔作品:宜用16开纸书写。
4、粉笔作品:要求以规范、简化的楷体字书写,作品要拍成6寸或7寸的照片。
七、征集作品的要求:
1、每位参赛者,三种笔别的作品均可参赛,每件作品交参评费35元。要求作者在作品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正楷填写作品姓名、年龄、作品名称、单位、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组别、QQ及电子邮箱。应征作品一律不退。
2、作品征集时间:从2009年9月20日起至12月3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邮寄作品时:请将评审费汇款单附件件和作品一起邮寄。
A、应征作品寄至:
重庆万州天子苑华升路二路B组团三单元301室李欢欢收
B、参评费财务收款专用账户:
【邮局(帐户名:李欢欢)6221 8865 30086 676419】
C、邮编:404000

D、电话:15213466193

E、传真:(023)+536746352

F、电子邮箱:1239156748@qq.com
G、咨询网站:中国书画艺术教育网【http://zhfzw.wangzhan8.com
八、评奖及评选办法:
1、作品评选:组委会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分毛笔字、硬笔字和粉笔字三个类别进行评审。
2、奖项设置:
A、个人奖:各组均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三项全部参加的成绩优秀者另颁发“三笔字全能金、银、铜奖”奖牌。
B、团体奖:集体组织参赛50人以上,根据获奖情况授予锦旗、奖牌。

C、组织奖:集体组织参赛20人以上可获相应等级的组织奖,授予单位负责人为国家级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九、注意事项:为了展示教师书写能力的真实水平,比赛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书写,切忌代笔(非本人书写,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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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4 06:48:4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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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4 12:19:49 |只看该作者
粉笔字不太好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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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 15:00:26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没有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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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7 20:39:57 |只看该作者
老师们的比赛,既然都收了35元的评审费,为什么对获奖的“园丁”们只颁发“荣誉证书”而已?难道“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还真的得作好“奉献”的表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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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7 20:40:42 |只看该作者
组织者还真会算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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