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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邹志生 于 2010-4-28 20:49 编辑
发表于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名作欣赏》2009年第10期
古代文坛与当代书坛两个“性灵派”之比较
——当代书坛新思潮研究
邹志生
【内容摘要】 晚明文坛公安派倡导性灵文学,对当时文坛风气进行了改良,产生极大影响并留名于史册;当代书坛翘楚田耕之 ① 先生将晚明文坛公安派推崇的“性灵说”移植于书坛,具有一定的开拓精神,时下正处于探索性前行过程中。研究前后两个性灵派之间的关系及其异同,对于书法艺术的发展是很有意义的。文章从创作理念、学术背景、审美取向、积极影响等诸方面进行比较研究,试图寻求文学艺术发展的共同规律。
【关键词】 文学, 性灵派, 书法,书宗性灵
导 言
“性灵说”的确立当归功于晚明文坛的公安派“三袁”(袁宗道、袁宏道、袁中道)兄弟,“性灵说”的继承者当推清代学者袁枚,这前后“四袁”对文学在当时的改良都有着相同的主张和积极的贡献;而将“性灵说”引进书坛并形成“性灵派书法”的是当代书坛翘楚田耕之先生。前后两个性灵派在不同的领域倡导性灵化创作理念和模式,在不同时期的文学艺术领域力主创新、改良时风,其目的是明确的,意义是积极的。
一、一脉相承的创作理念
比较相隔四百余年两个“性灵派”我们可以看到,二者的内涵其实是一脉相承的,只不过所针对的领域不同因而小有区别罢了。
晚明公安派所推崇的“性灵说”其核心是“独抒性灵,不拘格套”,即主张在文学创作上直接抒发人的真实情感,不拘成规地表达心中所想,有独特创造并张扬个性,摒弃模仿前人的无创意行为。这一点在性灵派领军人物袁宏道评价其弟袁中道诗歌的《叙小修诗》一文中可以找到佐证,他说中道的诗“大都独抒性灵,不拘格套,非从自己胸臆流出,不肯下笔。有时情与境会,顷刻千言,如水东注,令人夺魄。其间有佳处亦有疵处。佳处自不必言,即疵处亦多本色独造语。然予则极喜其疵处,而所谓佳者,尚不能不以粉饰蹈袭为恨,以为未能尽脱近代文人气习故也。”这段话中“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疵处亦多本色独造语”之评价是很高的,体现了“性灵说”的内核(用现代人的说法这就是创作理念);“然予则极喜其疵处,而所谓佳者,尚不能不以粉饰蹈袭为恨,以为未能尽脱近代文人气习故也”的评价更有见地,除了欣赏其“疵处”的自然性和独创性,还直陈“近代文人气习”即“粉饰”和“蹈袭”之时弊,由此可见“性灵说”的理念在当时是颇有见地的,又是逆大势而发金声、振聋发聩的。
当代书坛田耕之先生奉行的“性灵说”,按照他自己在《论书宗性灵》一文中的解释是:“书宗性灵,作为书法创作的原则,讲求以性灵入书,以学问养入书,以展露书者个性风格面目、体现书者‘精神气’为美学追求”。②
这相比于晚明公安派的性灵说区别不是太明显,首先他还是要“以性灵入书”,具体来说就是要“以展露书者个性风格面目、体现书者‘精神气’为美学追求”。由此可见,“书宗性灵”的这种书学主张与晚公安派的文学主张是一脉相承的,只是针对各自的品类而具体要求有所不同。那么在创作中如何用笔墨来诠释这种主张呢?田耕之先生在他的另一篇文章《简述“性灵派书法”》中阐明了书法创作的五个原则:第一取法要高,强调要继承和发展传统文人书法;第二个性要强,反对跟风雷同,反对复制克隆,反对抄袭攫取;第三诗意要浓,注重创作内容的选择,做到书法线条结构与诗文韵律达到和谐一致;第四意态要活,提倡书家即兴发挥创作“原创性”作品,捕捉瞬间即逝的审美感受和心理历程;第五情韵要深,创造出富有情性意兴、有生命神采、有灵性血肉的艺术作品。以上五点是今世书坛性灵派书法创作的原则,较之晚明文坛的“性灵说”二者有所异同,其异在于一点即对传统文化的继承,(文坛性灵派侧重于反对复古和蹈袭、直写胸臆和个性,而书坛性灵派侧重于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提倡原创性地张扬个性和抒发情感),其同在于其余四点。
用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评价两个“性灵派”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尽管袁氏“性灵说”并没有促使当时乃至于其后的文坛(除小说外)出现超越历史的创作成就,但它的历史意义仍然是重大的,毕竟在拟古蹈袭之风盛行的当时,这种呼吁和实践是必要的、积极的、令人振奋的,为当时的文坛吹来一股清新之风,也使当时的文坛面貌得到改观。那么,评价当代书坛田耕之先生倡导的“性灵派书法”,首先我们必须承认,田先生的功劳是他于书坛前贤提倡的“达其情性,形其哀乐”(孙过庭)、“笔性墨情皆以人之性情为本”(刘熙载)等论断的基础上,借鉴晚明文坛公安派“性灵说”而整理归纳出“书宗性灵”的理念,确立了“性灵派书法”的理论主张并给了一个正当的名分,将两个不同领域的创作行为归拢在相同的理念或曰相同的审美范畴之中,倡导书法创作借鉴晚明文坛“性灵说”作为理论指导从而创作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作品来;其次,将两个时代、两个领域、两个“性灵说”相比较,我们还是要公正地说,田耕之先生倡导的“性灵说”只有部分的开拓性,没有更多的创新性,他所做的只是一种“移植”或曰“嫁接”式的工作,但这个工作对于当前书坛来说仍然有着积极的意义和影响,非常及时,无论最终成功与否都是应该肯定的,因为当下书坛确需一种有别于时风的创作理念、审美取向和价值标准来引导创作而使之面貌焕然一新,要不然当代书坛永远会像田耕之先生在《论书宗性灵》一文中所描绘的那样:挂满展厅的作品,如列朝列代的书家“聚会”;汗牛充栋的书法作品集,如刚刚拂去尘埃的历史“文档”。③
二、大同小异的学术背景
任何新的观点、新的主张都是在一定的时代背景下产生的。回顾历史、洞察今世、比较两个性灵说,撇开政治背景不比(因为晚明实行的是封建制度,如今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当今政治开明、经济繁荣是晚明王朝无法攀比的;再者,文学的任务之一就是要干预政治,而书法只有用抽象的线条艺术来愉悦特殊受众的心神而没有干预政治的任务,故二者在政治方面没有可比性),单就文学艺术作比较,晚明文坛与今世书坛两个“性灵说”形成的学术背景是大同小异的。
袁氏文坛“性灵说”的产生是与当时文坛的现状有着因果关联的。因为当时文坛“后七子”(即李攀龙、王世贞、谢榛、宗臣、梁有誉、徐中行和吴国伦)强调“文必秦汉,诗必盛唐”,以汉魏、盛唐为楷模,其荒谬性是显而易见的,且较之“前七子”(即李梦阳、何景明、徐祯卿、边贡、康海、王九思和王廷相)更加绝对复古,使得当时的文坛蹈袭之风盛行而创新之意全无。于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公安派提出了文学进化的观点,对前后“七子”的复古主张加以驳斥,主张“诗穷新极变”,创作上要“独抒性灵,不拘格套”,这种学说在当时文坛是具有创新意义的。正是由于“性灵派”的努力倡导和实践,其时的文坛格局有了较大的改观。
田氏书坛“性灵说”产生于当代书法较为繁杂的学术背景之下。当代书法自1977年复苏(以《书法》杂志创刊为起点标志)至今已30年有余,走过了从复苏到繁荣的历程。这其中有过多种学术思潮和试验性书法流派的交替或新出,如1985年首次露面的“现代书法”、1988年面世的“秦货币书法系列”、1989年的“书法新古典主义”、 1992年开始亮相并流行至今的丑书和怪书、1993年经过精心包装的“广西现象”、1994年推出的“学院派书法”、现如今形式上幅大色多和内容上抄录前人以及风格上率意、稚拙且面目雷同的“展厅书法”等。这一方面说明当代书法的不断探索和日益繁荣,但从另一方面也看出当代书法讲求包装、风格雷同过度的形式化格局。中国书法究竟应该朝着怎样的方向发展?是假借“新古典”的名义有所创新地复古?还是打着“学院派”的招牌推行所谓的“新书法”?抑或是以“考证”为幌子推行故弄玄虚的“秦货币”书法?或者干脆就像当下国家级届展那样丑怪、稚拙、随意、雷同、粗野、颓靡无所不有并极尽包装之能事,任其繁杂无序?等等等等,这些都是当代书法人正在考虑的焦点问题。想必田耕之先生的“性灵说”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郑重推出、带头实践并努力推广的,他的言论及实践于现实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无论他的初衷或动机是客观为艺术还是主观为自我。
相比较而言,由于两个“性灵派”所处的时代不同,背景有别,所以实际情况是大同小异。当代书坛与晚明文坛相似的是当代书坛除了部分地复古以外,更多的则是不动脑筋的跟风和模仿(蹈袭同时代人)、欠缺功力的率意和浮华、挖空心思的造作和包装,这一切都是为了入展、拿奖,为了功名利禄,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人是这样。在这样的氛围和背景之下,不在同一个时间概念下、隶属于不同领域的两个性灵派各自主动地承担起了改良时风的重任。从晚明到前清,袁氏三兄弟和袁枚等“四袁”并没有实现挽文学于既倒的目标,以至今日文坛(除小说外)尤其是诗歌创作仍然没能超越唐宋的巅峰。那么,田耕之先生推崇的性灵派书法是否能够促使当代书坛呈现出他所理想的局面呢?从性灵派所举办的三届书展情况看,纯粹的古典书法越来越少,作品的个性越来越张扬,对当下书坛有所影响。但近年全国书坛的总体情况但还不能尽如人意,因为很多作品风格雷同、面目相似且都“不修边幅”,就像某些染了毒瘾、患了传染病的人,症状相同、神态一样。可见性灵派书法在当下的影响力还是有限的。
三、内涵相近的审美取向
艺术作品风格的确立是与作者的审美取向密切相关的,换句话通俗地说也就是作者思想上认为什么风格是美的,其笔下就必然会出现什么样的风格。
晚明公安派在文坛倡导“性灵说”,主张文学要“独抒性灵,不拘格套”,他们的作品便“信手而成、随意而出”,体现出“清新洒脱、清逸自如、意趣横生的创作效果。”④ 公安派虽未具体提出文学创作的审美标准,但其作品的字里行间已经所体现了他们心中的审美标准。请看袁宏道的散文《与沈博士》:“作吴令,无复人理,几不知有昏朝寒暑矣。何也?钱谷多如牛毛;人情茫如风影,过客积如蚊虫,官长尊如阉老。以故七尺之躯,疲于奔命,十围之腰,绵于弱柳。每照须眉,辄尔自嫌。故园松菊,若复隔世。夫伯鸶佣工人耳,尚尔逃世;彭泽乞丐子耳,羞见督邮;而况乡党自好之士?但以作吏此中,尚有一二件未了事欲了,故尔迟迟,亦是名根未除。若复桃花水发,鱼苗风生,请看渔郎归棹,别是一番行径矣。嗟乎!袁生,岂复人间人耶?写至此,不觉神魂俱动,尊丈幸勿笑其迂也。……”袁宏道用活泼生动的语言来描写和讽喻人间世态,这样的行文风格有专家评论说他“挣脱了陈规陋习的束缚,能抒写自己的真实感情,作者的个性、风貌跃然纸上。”⑤ 再看袁中道的诗歌《听泉》:“一月在寒松,两山如昼朗。欣然起成行,树影写石上。独立巉岩间,侧耳听泉响。远听语犹微,近听涛渐长。忽然发大声,天地皆萧爽。清韵入肺肝,濯我十年想。” 在寒意侵人的月夜,诗人独自徜徉在山林间,倾听山泉的潺潺之声,领略大自然的妙趣。诗歌清新、明快、随意、率性,体现了性灵派不拘格套的风格,也体现了性灵派文学的审美取向。
当代书法家田耕之先生在书坛倡导和推行“书宗性灵”的“性灵说”,不仅提出了性灵派书法创作的“五项原则”,还在论述“五项原则”的同时明确阐述了性灵派书法审美取向的“四字标准”(笔者语),即“清、正、文、雅”,⑥ 将书坛性灵派的审美标准具体化了。如何理解这四个字?田耕之先生对此有精要阐释:“清”,即尚清去浊;“正”,即尚正去邪;“文”,即尚文去野;“雅”,即尚雅去俗。他这“四字标准”是有针对性的,因为当下书坛不如人意的现象林林种种:一些自诩为“书法家”的书者内心对书法究为何物根本没弄懂,于书法根本没有审美标准可言,凭着低俗的感觉任笔为体、胡乱涂抹,某些书者脑子里所想繁杂,为了上展获奖而模仿上届获奖作品,同样为了上展获奖而蹈袭他人风格,还是为了上展获奖而琢磨评委意图,这一切最终都是为了两个字——名利,为名利而写,时下的书坛可谓乌烟瘴气,浊不可言。书家要从思想上转变观念,纯化创作动机,一切书事行为都要围绕书法艺术健康发展的大计来展开,而不是一切从个人的私利出发,这就叫做“尚清去浊”;当下书坛还有一种现象,那就是偏离书法发展的正常轨道而走向狂野丑怪的歧途,假如是真正意义上的探索倒也罢了,而一些书者明显在回避基本功训练的不足,走所谓的捷径,玩弄墨色、异化线条,大搞一些书法人都看不懂的所谓“现代派书法”,极大地损毁书法艺术的形象,试图将书法引向邪路,性灵派书法秉持的“尚正去邪”审美标准正是对这类狂野丑怪书法的批判;书法在当代呈现出多种面目,其中之一种就是“野”,其内涵反映出一部分人审美情趣的文雅性欠缺,显得过于随意和浅薄,书法面目就像时尚青年的着装,休闲装怪异得没有起码的款型,牛仔裤破旧得如同乞丐装束,女装短小简陋而遮不住肚脐……总之野性十足,当下书坛需要高层次的审美情趣来引领实践,“尚文去野”正好揽起了如此重任;那么,“尚雅去俗”应该是针对当下书坛某些低俗、流媚的书风而提出的,是对只求“龙飞凤舞”而不求高雅格调的、只求形式新颖而不求内涵典雅的某些书家的警醒。无论书坛性灵派在创作上是否践行了书法审美的如上“四字标准”,但起码在愿望和动机上是美好而善良的。
前后两个性灵派相比较,其审美标准有所异同。相同的是:他们都是针对时人创作上的流弊而提出的改良主张;不同的是:文坛性灵派倡导的“独抒性灵,不拘格套”只是一个大体的主张,没有具体的明文标准来指导而使人觉得可以随意为文(所以在他们诗文中泛化理念,大量有欠典雅的俗言俚语入诗入文而遭后世贬抑),而书坛性灵派对书法创作提出了很明确的审美标准,相对来说,书坛性灵派更加理性。文坛性灵派的作品“信手而成、随意而出”,做到了真正的“独抒性灵,不拘格套”,创作实践与文学主张达到了谐调一致。那么,书坛性灵派能否在书法实践中坚持五项创作原则、奉行四个审美标准并顺利前行呢呢?当代书法学者方波博士在他的《“性灵派书法”散论》中有理智的阐述:“性灵派书法”作为当代书法流派中的一种,是能够成立并产生一定影响的。但是,由于缺乏领袖书家,再加上“性灵”概念属性的限定,一定年龄段的书家、书宗性灵的创作观念并不能保证“性灵派书法”的可持续性发展,作为流派的“性灵派书法”面临诸多困难……如果“性灵派书法”只能依赖与外在因素如背景诠释、经济支持、主持人员的组织能力等,而不能依靠作品或者说创作本身来阐明自己的艺术追求的话,那么“性灵派书法”的发展道路将会很艰难。⑦ 笔者赞成这种说法,因为业已举办的三届“性灵派书法”展和性灵派书法的实际面目对此作了印证。
四、意义相同的进步行为
晚明文坛公安派所倡导的“性灵说”及其文学创作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影响是积极的。联系当时的社会背景来看,公安派领导的反复古主义是针对当时封建文坛复古文风的改良运动。这个运动是受到当时社会进步哲学的影响而引起的,所以是一种进步行为,并表现在进步的文学主张和进步的审美取向两个方面。他们的主张是反对蹈袭、不拘格套,要求文学作品必须具备创造性、真实性和通俗性。其时,文坛复古主义者提出的口号是“文必秦汉,诗必宋唐”,实质上追求的是形式主义,一字一句地模仿秦汉与宋唐的为文作诗之道,严守“格套”而不思变革,这样一来,文学便得不到进步和发展。对此,公安派进行有力的驳斥和揭露:“袭古人语言之迹而冒以为古,是处严冬而袭夏之葛者也。”(大意为:模仿和抄袭前人的文词并假冒为古文,这就像身处寒冬而着夏装一样不合时宜)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独抒性灵,不拘格套”(大意为:要书写自己真实的感情,不要虚伪的人云亦云;不能被前人的陈规所束缚,也不要跟在别人的后面亦步亦趋)的主张并且努力践行之。公安派这些进步的文学主张和实践对晚明文坛起到了重大影响,甚至波及到清代文坛,在他们的大声疾呼和带头践行之下,复古主义对文坛的统治日渐式微,暮气沉沉的文坛得以改观并有了生机,正如《公安县志·袁中郎传》中所言:“……(宏道)间发为诗文,俱从真源中溢出,别开手眼,一扫王李云雾。天下才人文士始知疏瀹心灵,搜剔慧性,以荡涤模拟涂饰之病,其功伟矣。”文坛时风得以改观,公安派功不可没。
田耕之先生领军、倡导并付诸实践的“性灵派书法”起步不久,时间尚短且届展仅有三次,其年轻的状态使我们现在还不能对他以及他的同道之所言所书做出过早的定论,但他们所发出的信号是有着积极意义的,这当然也必然带来积极的影响,尤其是对于当今繁杂而浮躁的书坛来说。正如前文所言,当代书法在上世纪的80年前后复苏至今仅有30余年,从1980年前后的“复苏与守旧”转为90年代的“红火与媚俗”,再由世纪更替前后的“冷静与泥古”,直到当前的“变革与繁杂”, 其发展过程可谓起伏回旋。而经过复苏、红火到冷静、回暖的起伏走势和守旧、媚俗、泥古到繁杂的书风变化,当代书法及其作者群就像山道上的探索者,脚下坎坷不平,前方是多头歧路。何去何从?当下正处于选择方向的彷徨之中。在这个关键时刻,田耕之先生及其同道们的“性灵派书法”应时而面世,目前他们尚处于成长过程之中,未来会长成怎样的“森林”现在不可预测结果,更不能说他们就代表着中国书法未来发展的方向,但从他们所倡导的“书宗性灵”,他们所奉行的“取法要高、个性要强、诗意要浓、意态要活、情韵要深”等五项创作原则和他们所制定的“尚清去浊、尚正去邪、尚文去野、尚雅去俗”等四个审美标准上看,“性灵说”的内涵高雅、动机纯正,处于繁杂浮躁、迷惘彷徨状态中的当代书法需要这样的流派来新人耳目。不管这些原则和标准在创作实践中能否得到遵循、执行并形成气候,从理论上看,当代书法在迷惘彷徨之际迎来了一缕希望的曙光。
虽然公安派诗文中也有一些遭后人贬论的低俗之气,虽然后世文坛除小说崛起而诗文未能再攀高峰,但公安派在晚明社会及文坛倡导的性灵说,搅活了一潭死水,给人以重要的启迪,其意义是非同一般的,影响是极为深远的;书坛性灵派所确定的书法创作“五项原则”和书法审美的“四个标准”从理论上看是站得住脚的,假如能在书法实践中认真地贯彻执行,眼下的当代书坛在局部上将有可能得到改观并有可能影响到全局。两个“性灵派”的面世各于其时、各于所在的领域有着积极的意义,但就目前的情况看,二者的影响还不能同日而语,文坛性灵派已经在文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而书坛性灵派能否在书法史上留下烙印,这个问题现在作答为时尚早,只能由性灵派用行动印证、由时间来审视、由历史来检验。
结 语
晚明文坛“性灵说”及性灵派文学对当时的文坛起到了改良的作用,使文学创作出现了可喜的改观,在中国文学的史册上写下了重重的一笔。性灵文学留给文坛后来人的经验是不拘格套、抒发真情、张扬个性,这些经验给当代书坛提供了重要的启示,性灵派书法主张“书宗性灵”即是对性灵文学的继承、拓展和光大。在当今书坛审美取向雅俗不一,流派不少却风格并非迥异的格局下,性灵派书法适时问世、活动频繁并有了较好的影响,这是一个好的兆头,我们从中看到了中国书法的希望。虽然性灵派书法起步未久,但已经显示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我们应该珍视它、关心它、爱护它,并希望它有一个美好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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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释】
① 田耕之,1963年2月生于湖北公安。中共党员,书法硕士研究生学历,性灵派书法创始人。长期从事教育、行政工作,曾任湖北省书协学术委员、公安县书协主席。2003年5月主编出版《陈方既论书法》四卷本(《书法综论》、《书法美学原理》、《中国书法精神》、《书学散论》)。近20年来先后发表书学论文数十篇,。 2002年考入南京师范大学首届书法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班,受业于尉天池、言恭达、马士达、徐利明、王继安、李昌集、常汉平等诸位先生。书法创作奉行晚明文学革新派——“公安派”领袖袁宏道提出的“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艺术创造精神,以行草书见长,具有个性艺术特点且时出佳作。2004年8月创办南京随园书社。2006-2008,领衔主办每年一届的性灵派原创书法全国大展,在当代书坛引起较大反响。
② ③
田耕之主编、香港天马出版有限公司2006年版《首届性灵派全国青年书法原创作品展·作品论文集》第35页。
④ 袁行霈著,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中国文学史》第四卷第208页。
⑤ 北京大学中文系编,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中国文学史》卷三第204页。
⑥
《简述“性灵派书法”》——田耕之在2006年首届“性灵派”书法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
⑦ 田耕之主编、香港天马出版有限公司2006年版《首届性灵派全国青年书法原创作品展·作品论文集》第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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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中国书法家协会.“2008中国书法金陵论坛·论文汇编”.南京.2008.
徐朔方、孙秋克.明代文学史.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
张涤云.中国诗歌通论.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
谢谦.中国文学(明清卷).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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