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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米真居士】 于 2010-3-27 15:16 编辑
米真居士艺术工作室声明!
大家好!近段时间,不少书法网站和书法协会组织请我帮其设计logo或标志。因此,我将一些事项告之大家,望能给予理解和支持!
1、凡请我设计者,视同认可我设计的标志。
2、鉴于我对自己作品的尊重,凡要求设计的,先汇设计费200元,本人收到设计费后开始设计。若设计完成的标志被采用,请再汇200元使用费。
3、首次采用的logo或标志,在相关媒体上公示标志和设计说明,并请注明设计者。
4、采用的logo或标志请颁发证书,书法协会的必须盖书法协会公章,网站的要盖能代表网站身份的印章。格式大体为:
证 书
XX先生:
你为XXXX协会(或网站)设计的标志,已采用。该标志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归XXXX协会(或网站)。
特此证明。
XXXX协会(或网站)
(盖书法协会公章,网站要盖能代表网站身份的印章)
年 月 日
5、任何个人或者单位不得模仿本人设计的作品,一经发现,将视同侵权,并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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