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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风雨雨又一年。2007年中国书坛发生了很多事情,但大多随风飘散了,凭记忆能让本人想得起来并印象深刻的不外乎以下10件事。一年时间在历史长河中,乃短短一瞬,也许这些事情以后不会再有多少人记起,但它们的的确确在公元2007年的中国书坛真实地发生过,它们都曾或多或少地推动着中国书法艺术的发展,影响过一代书人的艺术生活。
1,九届国展“何豪事件”
在百度上搜索关键词“何豪”,用时0.001秒,找到相关网页3370篇,其中绝大多数与九届国展相关。九届国展只“火”了何豪一个人, 尽管不算太光彩。
名不见经传的广东人何豪参加九届国展获得行草二等奖,现场测试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评委们确认了其获奖资格。一切似乎已经结束。然而,互联网上细心网友们对此质疑声一浪高过一浪。中书协再次组成专家组,对何豪复议,根据对现场创作的两幅行草书作品与公示获奖作品的分析,评审复核组集体认定:该作者现场创作与获奖作品的书写水平有较大差距,不具备获奖条件,决定取消其获奖资格,以入展作品收场。同时,遭遇复议的还有两件篆书作品。
以复议形式更正评审结果,也许这还是中书协在国展中的头一遭。互联网的影响力首次发威。入展作品及时在网上公示,使国展的评审拥有了前所未有的“透明度”。想想之前第五届新人展,入选作品还是展览当天大白天下的,虽然有人证据凿凿地指出当地一名工作人员竟以一幅临写张继的隶书对联入展,然而,曲终人散,结果尘埃落定。
九届国展出现“何豪事件”,足以说明这一届中书协在民主评审进程中的进步,有里程碑意义。然而,正如一位网友点评的那样:何豪很可怜,书协很可悲,评委很可叹!
以前侥幸入展者大有人在,可怜何豪不幸成为第一个中枪者;展事频频名利渔之,可悲中书协的“国展效应”才是何豪真正的制造者;可叹那些例行公事的评委者,眼光真的连网友的眼力都不及?当他们将结果交给公证员公证时,做梦都不会想到结果翻案。
其实,取消何豪的获奖资格而以入展论处,仍然是中书协和的一次稀泥。既然不够获奖资格,说明本人的现场测试与投展作品差距太大,评委的眼力不会判断不出是不是“枪手”所为吧?如此追查下去,其实并不难。
何豪一举“成名”,“枪手”闻之胆寒,评委闻之冒汗。
相信有了九届国展的复议风波,十届国展时的“枪手”也许会失业,评委也许会更敬业。
但愿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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