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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也说“一稿多投”<br/> <br/> 杨卫列</p><p><br/>《书法报·硬笔书法》2006年第二期“贤斌专栏”刊发了刘贤斌先生的言论《“一箭双雕”与“一稿多投”》,刘先生在文章中对“一稿多投”者予以严厉的谴责。对此,笔者有话要说。<br/>刘先生在文章中说:“一直以来,书坛就存在一种类似‘一箭双雕’的‘钻营’行为,即‘一稿多投’。”说书坛一直存在“一稿多投”的行为,我信,书法报刊上发表的为数极少的雷同稿即是明证。但将所有作者的“一稿多投”的行为,不分青红皂白的一律斥之为“钻营”行为,则不仅失之于刻薄,也是对文章作者们的不尊重。何谓“钻营”?词典上的解释是:设法巴结有势力的人以谋求私利。由此延伸到书法领域,只有那些靠巴结编辑以期让文章发表者,其行为才属于“钻营”行为(当然, “一稿多投”者中若也有此种行为,也应属此列)。由此可见,“一稿多投”的行为与“钻营”行为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br/>刘先生接着又剖析了“一稿多投”行为发生的原因,即那些“一稿多投”者之所以要“将所作文章同时投往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报刊”,就是“以图获取多处刊发的稿酬和发表文章的虚名,把一篇文章能够谋得的名和利做到最大化”。我不否认,有个别作者可能确实存在刘先生说的这种心理。但若把这种说法加之于全体作者,是否有以己之心度他人之腹的嫌疑呢?试想,要“把一篇文章能够谋得的名和利做到最大化”,谈何容易?不仅一般的读者难以企及,就是名家又有几人能够做到?况且,这种行为,编辑最讨厌,读者不喜欢。读者不喜欢,倒可弃之不顾;但编辑最讨厌,却不是闹着玩的,它意味着持有这种行为者将有可能被封杀的危险。因此,以长远的眼光来看,“一稿多投”不仅不会谋得名与利的最大化,相反,倒极有可能使名与利最小化。这种浅显的道理,即便是一般人都会明白。独独写文章的作者们不明白?既然明白,又能有几人会因此而甘愿冒这个险呢?<br/>那么,到底是什么使“一稿多投”的行为屡禁不止呢?我以为,与报刊杂志对作者权益的漠视有很大的关系。我们的报刊杂志虽常常将“读者就是上帝”挂在口上,但不少报刊杂志的行为却与其背道而驰。别的且不说,单说说作者的投稿。常常的事实是:作者辛辛苦苦写成的文章投出去了,也就意味着漫长的等待的开始。这种等待不是以月计,而是以天计,对有些作者来说,甚至是以时计(作为一个业余作者,我深深的理解他们,我不认为这是名利心理在作怪,我更倾向于将其理解为“人之常情”)。而我们的一些编辑先生们何尝站在作者的角度,替这些弱势群体们想过?因此,当我们的作者左等没回音,右等没消息时,他们岂肯就轻易放弃?毕竟,那里凝聚着他们的心血呀!于是,“一稿多投”的行为便发生了!(事实上,很多作者“一稿多投”行为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包括刘先生文章中提及的毛万宝先生。)假如,我们的编辑先生们对作者的文章,不管录用与否,都能尽快给予答复(在以前,要做到这一点,确实不容易,而且还会花费报刊杂志社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但在当今的信息化社会,只要您愿意,做到这些,简直是易如反掌,而且也无需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我想,类似的“一稿多投”虽不敢说彻底杜绝,但一定会少之又少!</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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