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硬笔书法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716|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硬笔在线版主陈愁予解释公布IP的看法 [复制链接]

Rank: 1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6-12-15
最后登录
2007-1-23
阅读权限
50
帖子
14
精华
0
积分
0
威望
0 点
UID
2529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6-12-20 04:19:1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p><font color="#3300ff" size="4">某位网友在质询陈大版主后,得到如下回复:</font></p><p>1、“随随便便公布别人的IP呢?”<br/>我想你指的是梁君事件吧,我以前就此问题说明过了,再次提醒你看一下“请管布坤作答”的原帖,我原帖有公布过IP地址吗?某论坛想当然的自造他们所希望的事实,企图达到个人目的,我希望大家在对此事做评论时,先了解一下事实的真相再做发言,不要被人误导利用。<br/>其他我如还有公布IP的事,请说明是公开了哪位?我可以一一说明理由,如是我的问题,我可以承担任何责任与骂名。</p><p>2“另外您所公布的IP全部都是支持中国硬笔书法协会;支持庞中华的人!”<br/>请具体说明是哪些人,哪些事件,在线的管理员很多,我们也没有可以统一的标准,各人对事件的认识与衡量不一样,处事标准也不一样。哪些事是我做的,请直接说明,否则我真不好回答。其他管理员处理的,你也可以列出,我能说明的我理当说明,我说明不了的由当事人来说明。无论是哪个管理员处理的事件,如无法给出正当的处理理由,责任都应当由我来承担。</p><p>3、““江南人家”“中华第一臭”“瘤常肿”“南北互通”等等吧这些经常在贵网搞人身攻击”<br/>在硬坛某些人属于公众人物,公众人物在分配到更多的名利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批评。我是属于自由主义者,如果有公众人物认为某人对自己存在人身攻击,可以诉诸于法律来解决,如果在线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我们想逃也逃不了。<br/>顺便说明一下,由于曾如影、蒋亚军等管理员认为我的自由主义做法不妥,所以我们才发布了“净化论坛交流气氛,加强论坛注册发言”公布,同时锁定了三个ID,其中就包括“瘤常肿”,之后还封锁了“白吃月山”。<br/>至于“江南人家”、“南北互通”的发言你可以去看看大家的反映,这只能说你的立场不同,所以认为你有不妥,在我看如,这是他们个人的发言权利。<br/>原则上,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某事件、某人进行批评、表达喜好厌恶的权利,任何人无权限制他人的话语权。</p><p>4、“您怎么从來不去查?”<br/>你怎么知道我没有查过,如果不查,我怎么会知道管布坤与梁君是同一IP,如果不查,我怎么知道阿中“被封”是场误会。在线的凡我注意到的可能会引起争议的发言,我都会通过IP来确定发言人的方位,判断他发言的真实性。<br/>如上面胡先生所提到的“南北互通”,当他发出的“庞中华——2006年硬笔世界的罪恶鼻祖”一帖后,我即查过IP,来判断其发言的真实性,后通过电话向有关知情人得到确定的证实,其发言中所针对事件属实,后来也有网友提供了相关文件证明了事实的真相。</p><p>草草回复,如有问题未能解释清楚,希望胡先生能继续发帖进行商讨,与希望其他网友能发表自己的看法。<br/>在线如有不足,我们会尽可能的改正。</p><p>~~~~~~~~~~~~~~~~~~~~</p><p><font color="#f70938" size="4">我谈谈我的看法,陈大版主的解释存在不少的问题,他说他没公布具体的IP地址,借此狡辩,事实上,如果我们说他的住址跟某个杀人强奸犯的住所一样,借此影射他陈大版主就是那个杀人强奸犯,相信陈大版主也不会心平气和的。</font></p><p><font color="#f70938" size="4">第二条,他让别人指出他具体做了什么事情,真的可笑,别人又看不到后台数据,这样表面上理直气壮不就是欺负别人没权力看后台操作记录么?用这个方法辩论这也太那个了点吧。。</font></p><p><font color="#f70938" size="4">第三条,这些小政治手腕我就不多说了,把有利于自己的辱骂贴放的时间长一些,不利于自己的对骂贴删的快一些,这都是版主的小伎俩,我就不明说吧。</font></p><p><font color="#f70938" size="4">第四条,关于庞中华先生的帖子,他说他去求证,求证什么了?求证庞中华是个“罪恶鼻祖”吗?他根据什么做这样的鉴定?这种侮辱人格的帖子居然说是事实,真搞笑啊,我如果说XX大版主是制造硬笔界混乱的一个“蛆”可以吗?我可以找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其真实性,可以不可以???</font></p><p><font color="#f70938" size="4">当然啦,陈大版主还是很认真负责的,我在指出他的不足的时候也希望他能虚心接受我提的建议。言语不当之处还请海涵。</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19 20:24:32编辑过]


Rank: 1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6-12-15
最后登录
2007-11-6
阅读权限
50
帖子
40
精华
0
积分
0
威望
0 点
UID
2538
2#
发表于 2006-12-20 06:24:24 |只看该作者
<font face="Verdana" color="#000000">蔡先生说得有理</font>
我行我素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7-2-13
最后登录
2007-3-29
阅读权限
50
帖子
97
精华
0
积分
0
威望
0 点
UID
2896
3#
发表于 2007-2-28 23:28:42 |只看该作者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7-2-13
最后登录
2007-3-29
阅读权限
50
帖子
97
精华
0
积分
0
威望
0 点
UID
2896
4#
发表于 2007-2-28 23:29:05 |只看该作者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Archiver|中国硬笔书法网 ( 中国硬笔书法网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天仙路西湖明珠小区5-101室(432000) )

GMT+8, 2024-11-19 08:28 , Processed in 0.024382 second(s), 1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