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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大视野中的书法理论</p><p>时间:2006-08-27 作者:周俊杰 <br/> </p><p> 近50年的中国书法理论走过了一些令人遗憾的曲折之路,也出现了许多超越历史的闪光亮点。20世纪50年代沈尹默的几篇“二王”笔法论,宗白华数量不多的书法美学论文,潘伯鹰、郑诵先等几本书史、技法小册子,总算未使那一书法低谷时代出现理论上的空白。“文革”十年前后,人们更无暇顾及对还未得到承认为艺术的书法进行理论探索。当代中国书法理论的开端(或者说是启蒙),是20世纪80年代初出现的书法美学大论战。它的意义并非仅仅限于学术本身,如对书法艺术性质的争论,对书法本体的界定,以及书法艺术美显现的主客体因素等问题,更重要的是由此使书法融入到当年一场宏阔的思想解放的大潮之中,在书法界打破了各种独断的、机械的、教条的、庸俗的社会学和被列宁称为“愚蠢的唯物主义”等多种文艺思想的桎梏和框架,从而使书法作为主体对象化的艺术精神得到了突破和弘扬。现在回顾那场论战,愈发感到它对20世纪书法艺术得以迅速而正确的发展所起到的巨大作用,对其功绩无论怎样估量也是不过分的。<br/> 20世纪80年代中期后,书法研究沿着艺术思辩和书法史学两条道路(也可称之为两种研究方法)并行发展,而整个文艺界关于文艺研究方法的大讨论,为书法艺术学术思想的开拓和深化提供了有力的武器。有识之士早已感到,中国古代感悟式的艺术理论尽管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但缺乏系统的逻辑的思维,未能从更宏阔的角度对书法作为高级艺术以有力的论证。按照人对客观世界“认识———改造”的这一核心生存系统所展现的进程和规律,包括所有文学艺术的研究方法也应与人们生存的方式同步。人们的生存中有体验、认识、评价、想象、创造、心理活动等,其过程,主客观互为影响,而作为艺术创作和研究,则是主体采取应对和主导的过程,是书家和理论家通过作品和对世界的把握而与读者达到契合的过程。由此,书法理论将应以审美为主线,与社会、文字、读者、活动流程及功能为对象,其内容涉及政治、哲学、道德、宗教、社会心理、历史、美学等广泛的内容,这样就形成了诸如书法社会学、书法艺术哲学(美学)、符号学、文字学、心理学、文化学、民俗学、控制论、信息论、现象学、结构主义、形式主义、原型批评、接受美学等时空交叉、思维宏阔的书法艺术研究方法。<br/> 一门艺术要发展,如同整个社会发展一样,要认识社会、总结规律,从而指导现实,历史上主要以神话、史鉴的方式为主,西方上个世纪以实证为主线,现当代则以理性的、逻辑的、阐释的方式研究历史与现实,从而找出规律,对现实的发展予以影响,给予指导。所以,我们的书法作为一门艺术进行研究,也必须突破感悟式的,或仅仅限于述史式以至单一考据式的方法。<br/> 近二十年的中国书法研究,应当说已初步意识到了这种大思维方式的力度,并有一部分成果,然而在一个时期内,书法理论却走入到一个颇令人遗憾的怪圈当中:以作为诸多研究方法之一的“史学”来说,它从整体上压倒了以多学科、以理性、逻辑为主的思辩学派,而所谓“史学”也主要限于“考据”一端,而将史观学派也排斥在书法学术之外,这样就颠倒、混淆了书学研究的实质,“书法理论究竟主要要干些什么?”这一最简单的问题被扭曲了。<br/> “考据”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始于清代,它是政治上高压政策、文字狱横行、钳制人自由舆论的结果。当时人们只能钻到故纸堆中,对时政是不敢随意评价的。但此种研究方法确也对整理国故起到了重要作用。到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及兹后郭沫若借助进步史观对古籍的考证与阐释,已将具有系统性、逻辑的研究方法与考据进行结合,由此开辟了学术界的新面。就史学而论,缺乏史实的思辩会流于空泛;仅仅对历史上的细节进行考据而缺乏史观,那么考据的成果只不过是书法理论大厦建成前的一块块砖石而已,而这些砖石有许多属于“隔壁家小猫死了”的对于历史毫无作用的“史实”,对此,梁启超先生已早有所认识,提醒人们不要做这样无用的“学问”,并呼吁突破旧的史观与方法,以建设新的大史学。<br/> 然而艺术并非等同于历史,也非仅“史学”一端。“史学”是一门社会科学,它是康德所谓的“智性”,哲学是综合性的整体性“理论”认识世界的方法;而艺术(包括宗教)则超越了智性与理性、感性与智性的界阈。它关注时代,也关注未来,它关注真,关注善,更关注美,因而是智性、理性、感性的融会与综合。所以对艺术(这里指书法艺术)的研究,首先在方法论上应对古人进行大的突破。它不仅要说明书法“是什么?”更应回答“为什么”?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艺术的表层,而要深入地探求中国书法审美意识的基础和规律。所以,进行到21世纪的书法研究,决不应仅仅停在“史”的一端,更不能以史学研究其中的一支“考据”来代替甚至占据当代书法研究的主流地位。严格地说,对于属于“艺术学”中的书法研究,考据只是“准艺术学”的范畴,它的最高境界是“以小见大”,而过去和当下不少人只是一味地沉迷于“小”的问题之中,并不愿也不知如何“以小见大”。<br/> 近一个世纪,书法艺术的研究,就其深度广度来讲,远远不能与文学、美术等相颉颃。当代又面临着危机、繁荣的交叉与并行之中。之所以它还难以与当代大的主流文化进行对话,其中研究视角、研究方法的狭隘与陈旧是其主要原因。书法艺术的发展,要借助于学术上的进步。我们要突破中国古代书论趋于单一的方法,也要突破前苏联式的教条主义,更不能将自己封闭在一个仅仅钻在故纸堆寻找小问题的狭小圈子之中。从历时纵的方面和共时横的方面考察过去与现代、西方和东方的利弊、经验、教训,我们都应当也必须对自己和近二十年的书法研究进行反思。我们要扩大书法研究的领域,拓展自己的思维空间,在书法观念、书法批评、书法研究上逐渐形成多元的态势,从而走向并建立多样综合、整体化的研究方法和体系。<br/></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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