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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color="#0000ff">朱:书法社会学既然被提出来了,就应该有它的研究领域和特点,并且必须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系统的研究才行。<br/><br/>冯:是的,书法社会学探讨的是书法和社会生活过程之间的互动关系。作为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有着它特定的研究范围与研究方法。一方面,要考察独立于社会基础结构之外的书法作品的形式和主题,研究书法作为艺术的社会功能;另一方面,它同时也要探索艺术作品对既存社会状况的维系和约束力所具有的意义。此外,创作主体——书法作品——欣赏者之间的辨证关系的社会学研究也是书法社会学研究的另一重要内容。它的目的就是证明艺术作品与一定社会群体之间的某种联系。对艺术作品的风格——以及对此风格产生影响的思想观念所进行的社会学分析研究亦属此类。<br/>从社会学立场来看,书法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包含在书法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之上的,因此,书法学研究同样不能脱离社会学支撑,必须利用书法社会学的研究成果才能实现。而且,书法社会学研究的领域是极其广泛的,书法社会史、书法思想史、书法交流、书法价值、书法展览、书法文化等都应该是书法社会学研究和关注的主要内容。<br/><br/>朱:概而言之,书法社会学研究包括三大方面:一是关于书法社会史的研究;二是关于书法本体的社会学研究;三是关于书法创作主体的研究。这三个大的方面又分别包涵几个小的分支:书法社会史研究主要偏重于历史向度的研究,这一点主要以史学为支撑,但着重于书法社会发展史;书法本体的社会学研究主要包括书法文本以及由书法文本所衍生出来的一系列社会关系的研究;书法创作主体的研究则包括对书法创作主体即书法家的社会存在关系的研究。但是我也有必要补充一点的就是,书法社会学和书法学本身所包括的内涵与外延是不同的,不能将二者混淆。否则,所谓的书法社会学就毫无实质性意义。<br/><br/>冯:书法社会学和书法学都属于社会科学,它们研究的不同之处在于:书法学是研究书法作为纯粹艺术的本质和文化特征、及其存在和发展演化规律的科学;而书法社会学研究的视角是作为艺术的书法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客观关系以及书法对社会现实状况存在的书法学意义。尽管书法学研究包含书法理论、书法史、书法批评等内容,在此,似乎书法学和书法社会学研究的对象方向已经相当接近,但它还是不能代替书法社会学研究的。<br/>我们目前的书法史著述,大都以社会学的历史来阐述的。这样做固然有其优势的一面,最起码为论述带来方便,也为了解历史的人们了解书法史,提供了理解的便利,这就使书法成了社会学的依附。我曾经思这样考过,我们既然是站在纯粹艺术的立场来看待书法的,能不能从书法学的立场建立一种新的相对独立的书法史观?这是我一直感兴趣的问题。当代的陈振濂和梅墨生等学者对此也有着同样的思考并在他们的理论著作中有所表述。书法社会学的提出,能够为书法史摆脱社会历史的依附提供一种可能。<br/>我只是把书法社会学作为概念提出来了。同其它的社会学科相比,书法社会学不适应于某一全能的阐释原则。此外在很多情况下,都不可能在书法学、书法哲学、书法心理学之间划定一条特别有意义的分界线,这样做也是徒劳和毫无意义的。而且在今天,书法社会学的基础在很大程度上仍然需要有我们广大的书法理论家、文艺批评家以及广大的书法家所共同构建。<br/>朱:运用书法社会学来研究书法的存在状态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在古代,书法属于文人高士的雅文化之列,除了书法的实用功能之外,往往是达官贵人、文人雅士挥毫自娱、案头把玩的雅好,亦或是精神孤寂、濡墨涂抹而消解情绪之举。当今,中国社会面临着历史性的转型。转型是经济的,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而文化转型则由一元性文化转向多元性文化,由精英性文化转向大众性文化。<br/><br/>冯:多元文化是文化发展的必然。精英性文化转向大众性文化还好象不完全是那么回事,最起码书法不应该是那么回事。书法从以前的精英艺术转换为现在的大众艺术只是站在大众参与的角度作出的结论。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当今的书法确实表现出了群众的广泛参与性,但由此就说明中国书法从以前的精英艺术转换为现在的大众艺术,还需要进一步的推敲与证明。事实上,由于受新的审美思潮的影响,中国书法的创作主体表现出了比历史任何时期都激进的探索与自觉性,这,显然是精英艺术的明显特征。可见,书法艺术经过历史的发展,已经完成了由以前的精英艺术到大众艺术、再到当今精英艺术与大众艺术并存的新格局才是事实。<br/>当今,随着社会转型,以书法为职业而生存的书法职业群体已经逐步形成。书法职业群体是由社会各层人士组成的,包括农民、个体户、重新择业人员与青年知识分子、以及没落官宦等,属于已改变了自身生存状态和价值观念的社会群体。他们有着不同的知识结构和价值理念,对于书法也有不同的对应姿态,但他们有着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通过书法最大限度的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br/><br/>朱:以书法为职业而生存的书法职业群体已经逐步形成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个观点我在《书法职业化的当代困境》一文中有所谈及。我曾经谈到,书法职业化是书法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社会走向现代化的必然趋势,然而,书法职业化本身也存在着困境。书法职业化本身使得书法家主体的身份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书法家由过去的复合型文人变成为当今的专职书法家,书法家逐渐从过去的文人学者群体中分化、独立出来,形成了一批专职的、专业的书法职业群体,也就是说,书法也像其他行业一样,已经成为了一种职业和技能,这样,书法家就越来越注重对技法的锤炼,而忽视对书法作品及书法家自身内在学养的积淀,书法家身上的文人身份与文人意识越来越淡化了,特别是专职的书法家很多已经把书法当成谋生的工具(事实上靠书法又远远不能谋生),写字卖作品成了他们的日常行当。当然,在这个职业化的社会,书法家不卖字又是无法生存的。封建社会的文人是不需要考虑他的书法作品能不能卖得出去、能卖多少钱的问题的,因为他们本身就是一个上层阶层,有着较为优越的地位与薪俸,而现代社会不一样,现代社会的大多数书法家本来就没有什么社会地位了,只能靠专职的书法来维持生存。上述现象让我们看到的是,书法家身份的转变实际上是一个社会的整体转变所致的,也就是说,艺术创作主体的转变是以社会转型为前提和基础的。对于这些内容的研究和探讨,仅仅只运用书法学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而是涉及到社会学尤其是书法社会学的学科范畴。<br/><br/>冯:事实上,书法艺术的转型目前还基本上停留于学术层面,甚至还只是少数知识精英和文化精英的理想文化诉求。说到底,还只是圈内一少部分专业人士在“玩”,对于广大社会主体或者广大书法爱好者来说,还只是一个遥远的梦想。我曾经提出当今书法存在着两个圈子——即精英书法圈和大众书法圈,书法在这两个圈子中扮演的角色是完全不同的。您刚才所说的书法的社会功能,其实在这两个圈子表现的是不会一样的。大众书法圈只是由广大书法爱好者组成,他的组成群众数量是非常庞大的,涉及当今社会的各个层次、各行各业、各个领域,我们通常所说的书法属于大众艺术也是以此为依据作出的结论。这些人对待书法也仅仅属于自娱自乐的精神享受,没有太高的价值追求;精英书法圈则是由当今的书法精英组成,他们的组成刚才已经有所谈及,他们把书法艺术的追求作为人生最高追求,带有明显的原创性冲动。因此,我们所说的书法艺术的普及,主要是大众书法圈的普及;我们所说的书法艺术的发展,主要是精英书法圈的发展。在这一方面,精英艺术与大众艺术永远存在着差异,永远不可能平等的对话。现在有些所谓的精英书法家创造的书法艺术作品广大书法爱好者大多看不懂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但这决不能说明这些书法艺术品就不属于精英艺术,或者说不具备高雅艺术因素。其实,曲高和寡在历史上任何时期都存在,并且往往曲高和寡的艺术才可能是引导书法发展的艺术。<br/>我在此划分精英书法圈和大众书法圈的初衷不是为当今书法划分等级,而是就书法的存在状态作出的概括,这样做能够为我们真正实现精英艺术与大众艺术的平等对话与和谐发展,提供一些思考理路,也只有这样,我们的书法艺术才能担负起代表先进文化的重大使命,才能对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精神上的支撑。不过,这不是我们今天所要讨论的,但它应该是书法社会学所持久关心的内容。</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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