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国教师书画艺术大赛征稿通知
“全国教师书画艺术大赛”自举办以来,为广大教师提供了一个书画艺术交流的广阔平台,更好地展现了教师的艺术风采。因此,为进一步提高教师艺术表现力,促进中华书画艺术交流,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现面向全国教师开展“第四届全国教师书画艺术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
一、征稿对象:全国各地在职,离退休教师,教授。
二、
征稿要求:内容积极向上。
三、
参赛类别:
1、
书法:篆书、草书(草书需附释文)。
2、
美术类:国画、版画、漆画、水彩、刻瓷、油画。
3、
工艺品。
4、
每位作者可投递一幅作品,书法、国画可两项同时参赛(同时参赛者需每项递交1幅作品)。
5、
稿件要求:书法、国画作品限标准尺寸四尺以上(含四尺),其他画种不限,作品风格、流派及题材不限。作者需用铅笔在参赛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品名称、标题、作者姓名、联系地址及其邮编。作品无需装裱。
6、
呈递方式:挂号或者特快专递邮寄。(来稿需注明第四届全国教师书画艺术大赛字样)。
四、
参赛说明:
本次大赛评出金奖10名,银奖20名,铜奖30名,优秀奖若干名,由大赛组委会和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本会会员、理事获得金奖者优先签约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作为经济单位为其销售作品。金银奖获奖者优先参加“中国书画艺术教育先进工作者”的资格评定,由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颁发资格证书。本次大赛将选出部分优秀作品免费编入“中国具有升值潜力的书画艺术家”作品库。
五、收费标准:
本会会员、理事免费参赛,非本会会员、理事参赛者需缴纳80元/项参赛审评费。
六、相关事宜
1、非本会会员、理事参赛作品,经审核通过后作者可申请加入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会员或理事。
2、作品归属:获奖作品由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存档。未获奖作品如需退稿,请在来稿时注明“赛后退稿”字样及详细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我们将以特快专递邮寄退稿,退稿邮资自付。
3、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作品宣传等权利。
4、凡选送作品参赛,参评,参展者,均视为已确认且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七、征稿时间:
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0月30日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查看方式:
大赛信息可登陆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官方网站
九、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东关大街5号中泰大厦500室
邮编:250013
电话:0531-86957908
收款人:赵 伟
附:参赛登记表一份,可登陆官方网站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