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线时间
- 1775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06-6-13
- 最后登录
- 2017-5-10
- 阅读权限
- 150
- 帖子
- 2784
- 精华
- 2
- 积分
- 19271
- 威望
- 0 点
- UID
- 13
|
鸣嘤硬笔书艺组合章程
一、总则
1、组合成立时间:2006年1月1日
2、艺术顾问:柳长忠、潘现、雷超荣
3、组合发起策划人:何敬平
4、组合性质:鸣嘤硬笔书艺组合是由全国各地18至35岁的硬笔书法爱好者自愿组成的硬笔书法网友组合。
5、组合宗旨:以网络及各类书法传统媒体为载体,以硬笔书法为纽带,开展硬笔书法艺术的创作、交流活动,以达到共同进步、共同提高,增进组合成员之间的感情为目的,进而为推动中国硬笔书法艺术的发展,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尽微薄之力。
6、组合名称含义:组合名称为“鸣嘤硬笔书艺组合”,取“求其友声”之义亦有“出自幽谷,迁于乔木”,即求上进之义,此语出自诗经《伐木》篇,原句为:伐木丁丁,鸟鸣嘤嘤;出自幽谷,迁于乔木。
二、成员
1、组合成员:
宁金鹏(甘肃镇原) 刘志华(湖北武汉) 朱凌云(湖南永州)
何敬平(山东肥城) 刘明帅(河 南) 张谋含(福建晋江)
陈艳伟(福建漳州) 黄玉华(湖南郴州) 孙 翼(湖北郧县)
王朔峰(黑 龙 江) 卢海涛(湖北武汉) 邸金友(河南郑州)
2、成员条件:
1)必须有上网交流的条件,有充足的上网时间;
2)有相当硬笔书法功底或有一定硬笔书法理论水平及创作水平;
3)必须提供详实的个人艺术简历、近照及能够代表当前水平的作品至少两幅;
4)愿意履行本组合的各项义务,同时能够积极参与本组合的各项活动。
3、成员申请:
符合以上组合成员条件且有意加入本组合的爱好者可在以上网站的 “鸣嘤硬笔书艺组合”专版中提出书面申请,经组合成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半数以上通过即为正式成员。
4、成员人数限制:18人以内。
三、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本组合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
3、有权参与组合的各项活动;
4、有退出组合的自由;
5、对欲申请成员有保荐资格。
四、义务
1、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组合章程;
2、关心支持组合的各项工作,努力做好组合的宣传工作,为提高组合的知名度尽自己的力量;
3、积极参加组合的各项活动,为组合的发展献计献策;
4、以组合的荣誉为荣,维护组合的声誉和利益;
5、团结全国硬笔书法爱好者(各级硬笔书法团体、组织)。
五、组织
鸣嘤硬笔书艺组合设顾问组、组合成员资格审查委员会、联络组、宣传组、材料组等。
1、顾问组:聘请书法界、硬笔书法界的权威、名流做组合艺术顾问。
2、主持人:刘志华
3、组合成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为全体组合正式成员。主要事务是每年对照章程审核成员的资格,对不适合继续参与组合活动的成员予以除名。执行主席由刘志华担任,执行副主席兼秘书长由朱凌云担任。秘书长具体负责欲申请加入的新成员的调查、审核工作,适时向委员会全体委员提供新成员的详细资料。
4、联络组:由组合发起筹划人何敬平负责,具体事务是做好成员之间的联络工作,发起组合内部的展览、交流,协调组合成员团体对外参加各种书法比赛、交流活动。
5、宣传组:由孙翼具体负责,具体事务是负责组合的对外宣传联络工作,重点是推广组合、宣传组合,提升组合的知名度。
6、材料组:由陈艳伟负责,具体事务是负责组合的各种文字材料的起草和发布。负责日常工作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
7、创作组:由宁金鹏负责,及时地指导督促成员的书艺学习,为成员提供硬笔书法学习与创作的理论与方法。
其余成员把精力放在硬笔书法的创作上,同时,应积极向组合各组织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为组合的发展出谋划策,每名成员每半年应向组合交出有一定含量的书面总结。
六、奖励
因组合没有专项的经费,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对在各种比赛、交流活动或组合内部事务中有一定贡献的成员,组合按其所长,让其担任组合的一定职务,发挥积极作用,推动组合的发展。
七、处罚
1、组合组织的各项活动连续3次不参加者给予警告。
2、连续5次不参加者予以除名。确因有事不能参加组合活动的成员,应当在活动结束前说明情况和请假,但不能连续请假3次以上。
3、对长时间(超过一月)不上网交流的成员将给予警告。
4、一年内警告达3次的成员给予除名。
八、工作任务及其它
1、长期开展网上作品点评。
2、不定期举办网络书法(临帖)展览,开展互评活动。
3、积极与书法界传统媒体、网站及各级书法团体(组织)进行交流和合作。
4、参加每次以组合名义组团参加的硬笔书赛,落款必须有组合名称或简称。
5、不定期雅集聚会,联络成员之间的感情。
6、对硬坛发生的新事、大事进行讨论。
7、经费来源:组合的各项活动费用由参加活动的成员以AA制的方式筹集。
九、本章程自2006年1月1日起生效。
十、本章程由本组合负责解释。
鸣嘤硬笔书艺组合
二00六年一月一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