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环保首届硬笔书法作品展组委会公告
一、评审委员会构成
按照新环科发2012(200)号文件通知要求,此次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新疆
书法家协会和新疆硬笔书法家协会共同商定,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评委会 评委会主任:
于小山:中国书协理事、新疆书协主席 戴永芳:中国硬笔书协常务理事、中国书协会员、新疆硬笔书协主席、昌吉学院副教授 评委会秘书长 彭正勇:中国硬笔书协理事、新疆硬笔书协执行主席兼秘书长、新疆书协会员评委会评委:
祁效沅:中国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新疆硬笔书协副主席、新疆教育学会理事兼新疆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自治区教育厅教科所美术教研员 张 琦:中国书协会员、中国硬笔书协会员、新疆硬笔书协副主席、乌鲁木齐市书协副秘书长 闫玉川:中国书协会员、中国硬笔书协会员、新疆硬笔书协副秘书长、乌鲁木齐市书协副秘书长、新疆教育学院兼职书法副教授 田培宏:新疆硬笔书协副秘书长、昌吉州硬笔书协主席、新疆书协会员 监委会
监委会主任:
谢 勇:新疆环保宣教中心主任,新疆硬笔书协会员 监委委员: 张 健:新疆环保宣教中心宣传科科长 高级工程师 聂路遥:中国硬笔书协会员、中国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会员、新疆硬笔书协理事、宣传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评审原则
1、坚持公开、公证、公平的原则,入展及获奖作品的评审坚持艺术标准第一的原则,适当考虑作品装祯,鼓励尊重传统、大胆创新的作品,对一、二、三等 奖获得者从严要求文字正确,不得出现繁简互用、错字、别字、漏字等。 2、监委需在监委区对本次评审进行监督,监委及工作人员须回避本校或者本人作品,即必须回避作品评审现场,待评审结果公布后,监委及工作人员启动获奖、入展、入选作者名单的登记录入工作。 三、评审
按征稿启事要求,终评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轮,每位评委提名从参赛作品中选出 件入展及入选作品,(其中包括一等奖 名,二等奖 名,三等奖名,优秀奖 名);
第二轮,每位评委提名,从 件入展候选作品中,选出 件获奖作品(其中包括一等奖 名和二等奖 名,三等奖名,优秀奖 名);
第三轮投票,每位评委分发 张选票,从 件作品中,按得票高低选出 名一等奖作品, 名二等奖作品, 名三等奖作品,其余为优秀奖 名
其中每轮投票过后,由各类评委组成自己负责的艺术类作品进行复审,对于全体评委所投的票数进行检验,对有异议的作品,该类评委有权进行决定。
四、复议
成立由评委会主任,秘书长组成的复议工作小组,对有争议的作品和明显存在硬伤、抄袭的作品等进行复议,提交评委会重新决定。
五、登记确认公布
作品评审结果出来后,由工作人员打出名单,交评委、监委签字后由监委主任当场宣布并对外发布。
六、评审纪律
一、评审现场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二、评委进入评审现场必须关闭手机或调整为静音等通讯工具;
三、投票时不得交头接耳、互相拉票;
四、评委的作品不得参与本次评审活动;
五、在终评结果尚未公开发布之前,评委不得向外吐露评审结果和投票情况;
六、如有违反上述纪律,由“新疆首届环保硬笔书法作品展”评审委员会决定取消其评委资格。
七、本次评审结果属评审团集体行为,评委个人无权取消评审结果。
新疆环保首届硬笔书法作品展组委会
2012年0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