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收取参评费 奖金高达五万 第二届“黄庭坚奖”全国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
黄庭坚,号山谷,江西修水县人,是我国宋代著名四大书法家之一,崇宁三年(公元1104年)夏被朝廷除名羁管到广西宜州。黄庭坚在宜州共创作诗词十五首,留传至今的书法作品五幅,散落民间的不计其数,日记《宜州乙酉家乘》一部。黄庭坚病逝于宜州后,宜州人民建“山谷祠”纪念。自此九百余年,山谷祠虽经历朝历代,风云岁月,但宜州人民祭祀山谷先生的香火不断。为进一步弘扬黄庭坚书法艺术,打造八桂书风,推动书法事业繁荣发展,特举办第二届“黄庭坚奖”全国书法大赛。 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宜州市委员会 宜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广西书法家协会 宜州市委宣传部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由主、承办方有关领导组成。 2、评审委员会:聘请国内著名书法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 书法作品投稿与评审 1、投稿范围: 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各级书协会员及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参赛。 2、书法作品投稿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格言及自作诗词均可。 (2)规格:书体不限,书法作品最大不超过六尺宣整张(180cm×97cm),草、篆书须另附释文。篆刻作品在12方以内,附边款2—4方,拓印在四尺斗方或条幅宣纸上。不收册页和横幅作品。 (3)要求:所有作品请勿装裱。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楷书工整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 (4)本次大赛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不退稿,组委会有作品出版权。 3、展览规模: 入展作品150件,特邀作品50件。 4、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获奖提名20名。 5、书法作品评审: 由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力求公平、公正、公开。 四、出版 出版《第二届黄庭坚奖全国书法大赛作品集》 五、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获奖、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奖金:一等奖50000元,二等奖10000元,三等奖5000元,获奖提名2000元。 3、获奖、入展作者每人赠送作品集一册。 4、入展作者付给稿酬200元。 5、非广西书协会员作品入展,作为具备加入广西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六、征稿日期 自见启事之日起,截至2013年 9月 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收稿地址: 地址:广西南宁市建政路28号广西书法家协会 邮政编码:530023 收稿人: 冯文华(13878121068) 联系电话:0771—5624176 八、展览日期:2013年 11月 九、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第二届“黄庭坚奖”全国书法大赛组委会 2013年8月 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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