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硬笔书法论坛
标题: 中硬网&济南快讯4: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五届二次主席团会议在济南开幕(组图) [打印本页]
作者: 赵克礼 时间: 2012-11-4 00:53:25 标题: 中硬网&济南快讯4: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五届二次主席团会议在济南开幕(组图)
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五届二次主席团会议
在济南隆重开幕
(中硬网快讯)
11月2日,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五届二次主席团会议在济南隆重召开。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主席、中国书法家协会硬笔委副主任、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高研班教授张华庆,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副主席、济南军区空军后勤部部长、少将王讯谟,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副主席陈联合,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李冰,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副主席李景杭,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名誉副主席沈鸿根、高继承、司马武当、崔国强、李书忠、刘胄人、郑文义、孙玉田,主席团委员、执行秘书长熊洁英,艺术指导何霞辉、谢非墨,工作指导王咸俊、赵燮,主席团委员柳长忠、寇学臣、李庆绿、李岩选、高方荣、谢连明,驻会常务副秘书长叶殿迎、副秘书长唐明觉、刘旭光、吴全仁、卢振华等出席了主席团会议。各省、市、自治区硬笔书法协会代表,中国硬笔书法协会机关工作人员列席了会议。李冰主持了主席团会议,张华庆主席在会议上做主旨讲话,王讯谟、陈联合分别宣读文化部各司局相关文件,李景杭公布文化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2011年年度检查第一批次结果,中国硬笔书法协会2011年度年检合格。
会议学习了国家文化部下发的《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和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关于征集2013年度“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选题建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讨论并通过了《中国硬笔书法协会第五届艺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候选建议人选名单》,同时,会议还确定了各专业委和各工作委委员申报的相关条件。出席主席团会议的各位成员分别在会议上汇报工作并发言赞成张华庆主席的主旨讲话和各项议案。
张华庆主席做会议总结报告,他指出:本次会议是团结奋进的大会,鼓舞人心的大会。会议上大家提了很多建议,表决通过了各专委、各工委的主要负责人建议候选人名单等议案,确定了今年第四季度和明年上半年的工作计划方案。可以说我们这次会议开得很圆满。在这金秋时节,我们又将迎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金秋的十月是收获的季节,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将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引领中国硬笔书法事业可持续性健康和谐发展,今后我们将更加努力工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积极的贡献。
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五届二次主席团、常务理事会议
第五届艺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方案(修订)
中国硬笔书法协会第五届艺委会、各专业委员会(简称专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简称工委会)即艺术创作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书法院(简称中硬书法院)、学术委员会(简称学术委)、楷书专业委员会(简称楷书委)、行书专业委员会(简称行书委)、草书专业委员会(简称草书委)、隶书专业委员会(简称隶书委)、篆书专业委员会(简称篆书委),篆刻专业委员会(简称篆刻委)、刻字(微雕)专业委员会(简称刻字委)、组织联络工作委员会(简称组联委)、书法教育委员会(书法教育委)、事业发展工作委员会(简称发展委),对外交流工作委员会(简称交流委)、宣传出版工作委员会(简称宣传出版委)、维权鉴定工作委员会(简称维权鉴定委)、老年书法工作分会(简称老年分会)、女书法家工作分会(简称女书家分会)、少年儿童书法工作分会(简称少儿分会)、高校书法工作委员会(简称高校委)共计20个。
申办条件:
⑴
各专委会、工委会的委员必须是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会员。
⑵
自愿申请加入,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遵守中国硬笔书法协会章程。品行端正。
⑶
艺委会的执委是由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主席团成员和各省市自治区硬笔书法组织主管创作评审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艺委会下设中硬书法院(简称书法院),书法院设创作委员若干名,聘请本会在艺术创作中成绩突出的优秀会员担任;名称为: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书法院艺术创作委员。
⑷
楷书委、行书委、草书委、隶书委、篆书委的委员须以本书体在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举办的国展、中青展获奖一次和荣获“十杰”称号或单项展(册页展、正书展、临帖展、汉字书写节和各种冠名展)和国展、中青展获奖提名二次的作者。
⑸
学术委、篆刻委、刻字委的委员须以本专业的作品在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或展览中获奖一次或入展两次的作者。
⑹
组织联络委的执委须是省级硬笔书法组织分管此项工作的主席、副主席或秘书长,委员须是市、地、县硬笔书法组织分管此项工作的主席、副主席或秘书长。
⑺
书法教育委的执委须是省级硬笔书法组织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委员须是市、地、县硬笔书法组织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会员学校负责人、中国硬笔书法名校负责人和主管教师,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各类培训机构负责人和专业成绩突出的书法教师。
⑻
对外交流委的执委须是省级硬笔书法组织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委员须是市、地、县硬笔书法组织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
⑼
宣传出版委的执委须是省级硬笔书法组织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委员须是市、地、县硬笔书法组织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或在宣传、编辑、出版、网络方面的专家和负责人。
⑽
维权鉴定委的执委须是省级硬笔书法组织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委员须是市、地、县硬笔书法组织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或在维权、鉴定专业方面有造诣的专家。
⑾
事业发展委的执委须是省级硬笔书法组织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委员须是市、地、县硬笔书法组织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或对中国硬笔书法事业发展做过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
⑿
老年分会的委员是由各地区硬笔书法组织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或年龄在65岁以上,在各地区有一定创作水平和影响的老年书法家担任。
⒀
女书家分会的委员是由各地区硬笔书法组织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或在各地区有一定创作水平和影响的女书法家担任。
⒁
少儿分会是由个人委员和理事单位组成。委员是由各地区硬笔书法组织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或在各地区有一定影响的从事少儿书法教育的专家担任。理事单位(各级书法教育培训机构)申报条件必须有50名以上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少儿会员。
⒂
高校委的委员是由各地区硬笔书法组织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或高校书法组织负责人担任。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会员经各级团体会员推荐或会员本人自荐,以文字材料寄报中国硬笔书法协会组联部,经组联部审核后,报经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主席秘书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以中国硬笔书法协会文件对外发布并颁发证书。
中国硬笔书法协会
2012年6月18日
图片附件: nEO_IMG_DSC_0031.jpg (2012-11-4 00:53:25, 195.87 KB) / 下载次数 124
http://bbs.zgybsf.com/forum.php?mod=attachment&aid=MTM0MTIwfDdiYjZmNTEwfDE3MzIwMDg2NDd8MHww
图片附件: nEO_IMG_DSC_0035.jpg (2012-11-4 01:00:08, 187.43 KB) / 下载次数 104
http://bbs.zgybsf.com/forum.php?mod=attachment&aid=MTM0MTIyfGExMzZjYjk0fDE3MzIwMDg2NDd8MHww
图片附件: 1_副本.jpg (2012-11-14 20:09:27, 39.44 KB) / 下载次数 97
http://bbs.zgybsf.com/forum.php?mod=attachment&aid=MTM0NDUxfGNjMDI4Y2EwfDE3MzIwMDg2NDd8MHww
作者: 赵克礼 时间: 2012-11-4 01:01:23
图片附件: nEO_IMG_DSC_0049.jpg (2012-11-4 01:01:23, 113.55 KB) / 下载次数 85
http://bbs.zgybsf.com/forum.php?mod=attachment&aid=MTM0MTIzfGY1OWFiODg5fDE3MzIwMDg2NDd8MHww
作者: 赵克礼 时间: 2012-11-4 01:01:39
图片附件: nEO_IMG_DSC_0053.jpg (2012-11-4 01:01:39, 133.67 KB) / 下载次数 84
http://bbs.zgybsf.com/forum.php?mod=attachment&aid=MTM0MTI0fDdkZDJlNWIyfDE3MzIwMDg2NDd8MHww
作者: 赵克礼 时间: 2012-11-4 01:02:30
图片附件: nEO_IMG_DSC_0033.jpg (2012-11-4 01:02:30, 192.9 KB) / 下载次数 89
http://bbs.zgybsf.com/forum.php?mod=attachment&aid=MTM0MTI1fGRiNWEzZTkxfDE3MzIwMDg2NDd8MHww
作者: 赵克礼 时间: 2012-11-4 01:03:27
图片附件: nEO_IMG_DSC_0047.jpg (2012-11-4 01:03:27, 185 KB) / 下载次数 88
http://bbs.zgybsf.com/forum.php?mod=attachment&aid=MTM0MTI2fDEzNjZhYTAzfDE3MzIwMDg2NDd8MHww
作者: 赵克礼 时间: 2012-11-4 01:03:42
图片附件: nEO_IMG_DSC_0100.jpg (2012-11-4 01:03:42, 213.13 KB) / 下载次数 95
http://bbs.zgybsf.com/forum.php?mod=attachment&aid=MTM0MTI3fDA4ZGJlY2UyfDE3MzIwMDg2NDd8MHww
作者: 赵克礼 时间: 2012-11-4 01:04:08
图片附件: nEO_IMG_DSC_0037.jpg (2012-11-4 01:04:08, 187.18 KB) / 下载次数 94
http://bbs.zgybsf.com/forum.php?mod=attachment&aid=MTM0MTI4fDZiY2Y3MWU1fDE3MzIwMDg2NDd8MHww
作者: 赵克礼 时间: 2012-11-4 01:09:45
关于印发《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的
通 知
民发〔2012〕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全国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和民政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了《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全国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
民政部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研讨会、论坛活动是指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举办的各类业务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三条 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以促进社会组织所在领域的业务研讨和学术交流为目的,做到任务明确、规模适度、数量适当、经费合理。
第四条 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应当按照章程规定,履行内部工作程序,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备案事项应当包括:活动名称、预期目标、内容、规模、参与范围、时间、地点、经费来源等。
第五条 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相关的民主决策、活动管理、经费筹集、监督检查等事项,并把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计划。
第六条 社会组织要加强对分支机构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的管理,活动内容有交叉或者重复的应当予以调整或者合并。
第七条 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的经费来源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规定,如实进行会计核算,全部收入纳入单位法定账册。
第八条 社会组织以“主办单位”、“协会单位”、“支持单位”、“指导单位”等方式合作开展研讨会论坛活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活动全过程和重要环节要予以把关,不得以挂名方式参与合作或者收取费用。
承办或协办单位是公司、企业等营利性组织的,社会组织应当对其的资质、能力、信用等进行甄别考察,慎重选择合作对象,保证活动依法有效开展。
第九条 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
(一)不得利用党政机关名义举办或与党政机关联合举办;
(二)主题和内容不得超出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三)不得强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不得强行收取相关费用;
(四)不得进行与收费挂钩的品牌推介、成果发布、论文发表等活动;
(五)不得借机变相公款消费、旅游,不得发放礼金、礼品、昂贵纪念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第十条 社会组织不得邀请党政领导干部出席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论坛、研讨会活动,不得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出席情况进行虚假宣传。
第十一条 社会组织与境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合作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以及邀请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来中国内地参加研讨会、论坛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邀请外国政要或前政要参加研讨会、论坛的,应报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应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在年度工作报告中作为重大业务活动事项报告。
第十三条 业务主管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所主管的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的业务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制止、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 登记管理机关将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情况纳入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内容。社会组织在接受年度检查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上一年度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的情况,并接受审计机构的审计。
第十五条 登记管理机关通过群众举报、抽查审计等手段加强对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 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有违法违规情形,对推动工作失去实际意义或者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登记管理机关视情节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限期停止活动、撤销登记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作者: kellyxu-2008 时间: 2012-11-4 16:49:55
作者: 拌机大 时间: 2012-11-14 23:58:48
不错啊! 一个字牛啊!
时尚女装,减肥产品,品牌服装,网上购物,www.huzihui.com
作者: 宝干峻苍 时间: 2012-11-16 20:58:13
楼主,是你让我深深地理解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谢谢侬!
作者: 宝干峻苍 时间: 2012-11-16 23:05:41
楼主,是你让我深深地理解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谢谢侬!
作者: 杜璐谦 时间: 2012-11-27 16:03:53
作者: 王及义 时间: 2012-11-27 17:21:55
作者: 情人街 时间: 2012-11-29 12:50:31
呵呵你真厉害,佩服哦
威伦斯特精品女装店(淘宝店)
一件代发个人网站平台
免费个人网站
免费二级域名网站
淘宝一件代发招商平台
情人街购物分享淘宝客网站免费推广
作者: 书法一周 时间: 2012-12-1 16:01:42
[img][/img]
作者: 伯希迟 时间: 2013-1-14 17:38:07
经验啊... 向楼主学习
作者: 伯希迟 时间: 2013-1-15 15:30:16
好东东,谢谢楼主
作者: 瀚东衡石 时间: 2013-1-19 14:14:15
今天没事来逛逛
作者: 伶红克 时间: 2013-1-21 13:50:34
说的不错!
作者: 张选军 时间: 2013-1-25 09:59:44
支持
欢迎光临 中国硬笔书法论坛 (http://bbs.zgybsf.com/) |
Powered by Discuz! X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