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青少年书法评级委员会
全国社会书画艺术等级评定委员会
中国青少年艺术发展与研究中心
国评函〔2009〕58号
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青少年
(儿童)书法美术评级大赛的通知
全国各地中小学、幼儿园、大中专院校、青少年宫、书画艺术培训机构、艺术团体、书画爱好者等[含港澳台同胞]:
第四届全国青少年(儿童)书法美术评级大赛,在各级文化教育部门、新闻媒体、各大艺术网站的大力支持下,在西安欧亚学院、江苏大丰广播电视大学、辽宁盖州书法家协会、杭州市长寿桥小学、江苏大丰市第二小学、陕西白河县第二中学、辽宁沈阳塞北少儿书画艺术培训中心等269家单位的积极参与下,在金珊珊、吴有防、李菊英、姜黎、吴碧菲、曾宪民、苏丹、蔡庆彬、陈孝妹、等317名指导教师的辛勤辅导下,共计6900多名参赛者获奖。在此谨向关心与支持大赛的单位和个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了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关于《全国艺术教育发展规划》中“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文化艺术”的精神,经全国青少年书法评级委员会和全国社会书画艺术等级评定委员会决定于2009年9月至2009年12月举办“第五届全国青少年书法美术评级大赛”,望各单位积极组织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承办单位:
全国青少年书法评级委员会
全国社会书画艺术等级评定委员会
中国青少年艺术发展与研究中心
全国青少年书法美术评级大赛组委会
二、举办方式:
本次大赛采用书法美术等级评定(书画评级)与书法美术大赛相
结合的形式,凡参赛者均会得到与自己作品水平相应的《全国青少年
(业余)书画艺术水平评级证书》(见附件4)和《全国青少年书法
美术评级大赛获奖证书》(见附件4)。
三、大赛组别设置:
幼儿组、小学组、中学组(初中和高中生)、青年组、教师组
四、参赛项目、评级等级:
1、书法类: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
2、美术类:儿童画、中国画、油画、素描、速写、水粉画、水彩画、版画、漫画、卡通画、重彩画、电脑绘画、装饰画、剪纸。
3、儿童画最高评级等级为5级,其他评级项目最高等级均为10级。
五、征稿要求:
1、毛笔书法不超过8尺宣纸,内容和字数不限,创作和临摹均可,
行、草、篆附释文;硬笔书法限A4打印纸大小,字数不少于80个字,内容不限,行、草、篆附释文;篆刻拓印不少于4方并附释文。
2、国画不超过8尺宣纸,内容不限;其它画种规格和内容均不限。
3、在作品背面右下角贴上“参赛作品登记卡”(见附件1)。
4、集体参赛单位由组织者统一填写《集体参赛单位作品登记总表》(见附件3),并请将《登记总表》的电子稿发送到2005shpj@163.com中;个人参赛者请填写《个人参赛作品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5、每人参赛作品件数及参评项目不限。
6、每幅作品交评级费、评审费、证书费、邮寄费共计35元。
7、每幅参赛作品交1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出生年月。
8、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主办单位对参评作品有宣传、刊登、出版等使用权及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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