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硬笔书法论坛
标题:
重视初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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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卫列
时间:
2008-4-1 19:39:29
标题:
重视初评
重视初评
杨卫列
在当代,中国书法之所以取得前所未有的发展与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系列展览密不可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正是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系列展览使这门传统艺术重新焕发出青春活力。但毋庸讳言的是,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系列展览也有自身的不足,这些不足常常为广大的书法人所诟病,但至今似乎仍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比如,初评问题,东道主现象,退稿问题,阳光评审等等。其他的暂且不说,这儿单说书法初评。
一直以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书法初评被书法人讥为“三五秒钟现象”。这种“三五秒钟现象”并非人们肆意妄言,而是从各种书法专业媒体上得到了证实的。三五秒钟就决定了一幅作品的命运,无论如何是难以让人心服口服的,对书法评审来说,尤其如此。从“三五秒钟现象”中,我们虽不敢断言中国书法家协会对书法初评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但我们至少可以说这种重视程度是远远不够的。
众所周知,书法评审常常分为四个阶段,即初评、复评、终评和评奖。而在这四个阶段中,初评的重要性是其它几个阶段所无法比拟的。其重要性表现在以下其个方面;其一,书法展览是以质量求生存的。初评是书法评审的起始阶段,其它几个阶段都是在这一基础上进行的,初评阶段能否选优拔粹直接关系书法展览的质量。其二,书法展览是以参与者来求生存的。书法展览的每个参与者,其水平固然有高低之别,但我们有理由相信,他们都是带着一颗虔诚的艺术之心来参与的。因此,初评是否能够得到足够的重视,会直接影响到广大参与者的参与热情和对书法展览的信任度。其三,初评的直接参与者是掌握着生杀予夺大权的评委先生们,评委先生们在初评过程中哪怕是一点小小的失误,都会对书法展览的质量、评委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产生极大的影响。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初评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其四,艺术评判不同于竞技体育的评判,对艺术品的评判需要由表及里的分析,需要咀嚼和玩味。没有对艺术品由表及里分析和咀嚼、玩味的过程是难以确保评选的质量的。而要做到这些,又决不是三五秒钟就能解决的问题。因此,从艺术评判的规律这个角度来说,书法初评的重要性也是毋庸置疑的。
书法初评既然如此重要,那么,作为书法展览的主办者,就不能不予以重视。如何重视,笔者以为,以下两点是不可或缺的:
一、适当增加初评的时间和初评评委的数量。初评中之所以会出现“三五秒钟现象”,与参与者的投稿量、初评评委的数量、整个评审时间过短和评审委员会在各评审阶段时间的分配上本末倒置等有很大的关系。对稿件的数量,主办单位无法掌控。因此,要使初评中“三五秒钟现象”不再发生,最切实可行的办法就是适当增加初评的时间和初评评委的数量。因为,当稿件数量一定时,随着初评的时间和初评评委的数量的增加,评委们花在单件作品上的时间就必然会有所增加。而随着单件作品评审时间的增加,评委们对作品评判的准确度相对来说也必然会有所增加。而这不仅仅是对每个参赛者的负责,更是对艺术的负责。
二、确保初评评委的质量。鉴于书法初评对整个书法展览能否成功主办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初评评委必须是高质量的。没有高质量的评委,就很难有高质量的评选;没有高质量的评选,就很难有高质量的展览。因此,对初评评委的选择务必慎重。我以为,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一是“才”,即初评评委必须是评审方面的专业人才,必须要有较高的鉴赏水平和犀利的评审眼光。只有具备了这样的素质,才可能担当起遴选优秀作品的重任,其遴选出来的作品才更有说服力和权威性;二是“德”,即初评评委必须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评审的过程中,他必须要做到不徇私、不随大流,始终保持自己独立的人格和评审尺度。只有这样,评审中的丑恶现象才有可能会降低到最低程度,从而大大增加评审的公信力。
作者:
杨卫列
时间:
2008-4-1 19: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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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赛四问
展赛四问
杨卫列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书法展赛的影响越来越大,以至其俨然成为书法人展示自我的不可或缺的平台。书法人要想一夜成名,要想成为被大多数人承认的书法家,除了积极的参加各种书法展赛,尤其是中国书协的展赛外,似乎没有更好的途径。20年多年来,书法展赛对当代书坛水平的整体提升功不可没,书法展赛的管理机制、评审机制也在不断的完善,但毋庸讳言的是,各种书法展赛与参赛者心目中的书法展赛仍然有着较大的距离。
一、参赛者何时才能拥有真正意义上的平等?
书法展赛中,中国书协会员的作品可以免初评历来为广大书法人所诟病,此种规定合理与否,无论是传统的书法报刊,还是新生的书法网络,都曾经进行过热烈的讨论。虽然也有少数人认为中国书协会员的书法作品免初评是理所应当的,因为他们今天的免初评是他们过去努力的结果,是主办单位对他们实力的肯定。但绝大多数人均认为,这是对广大参赛者的歧视,中国书协会员这一身份只是对他们过去成绩的肯定,而过去的成绩决不能成为他们享有特殊化的借口。既然是书法展赛,他们理所当然的应该和大家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只有这样,方显展赛的公平。不过,大家的意见也只是意见而已,中国书协依然我行我素。非但如此,甚至在第二届中国书法“兰亭奖”这一展赛中,把这种歧视性的规定发挥到极致,即此次“兰亭奖”的参与者必须是中国书协会员。而此举在也不可避免的遭到了书友们的猛烈批判。真的不知道,参赛者何时才能拥有真正意义上的平等?
二、初评一件作品,何时不再是三五秒钟的事?
众所周知,一般的书法展赛的评审都会经过以下四个阶段,即“初评——复评——终评——评奖”阶段。而在这四个阶段的评审中,尤以初评任务最重、最重要。说初评任务最重,那是因为初评阶段,评委们往往需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对几万件书法作品进行艺术甄别,以确定哪些书法作品可以进入下一轮的评比,因此其工作量之大、工作难度之高都是后几个阶段无法比拟的。说初评最重要,可以从两个层面上来分析。其一是因为初评是以下几个评审阶段的基础,初评的成功与否必然会直接对后面的评比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从而直接关系到书法展赛的成败。其二是因为初评对每一个参赛者来说都是异常重要的,只有闯过了初评关,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比赛。否则,一切免谈。正是基于上述原因,主办单位对书法展赛的初评应该格外重视,不仅要把德艺双馨的书法家吸纳到初评的队伍中来,而且一定要保证初评评委的数量,给初评以必要的时间保障。但很可惜的是,从历来书法展赛公开或非公开的报道中,我们都不难探得这样的消息,即在书法展赛的整个评选阶段,初评的评委力量不仅是最弱的,而且评委数量与评选作品的数量严重失调。无怪乎,人们惊叹:在各大书法展赛的初评中,决定一件作品的命运不过是三五秒钟的事。真的不知道,初评一件作品,何时才能改变这一明显的不足?
三、东道主现象,何时才能销声匿迹?
书法展赛中的东道主现象,由来已久。尽管这种现象早已成为过街之鼠,人人喊打。但其生命力,却似乎异常旺盛,屡打不绝。其实,我们很多人在指责东道主现象时,并不抱这样的奢望,即东道主现象销声匿迹。他们之所以呐喊,只是希望东道主现象少些,再少些;轻些,再轻些。他们何尝不知道,人是有感情的动物,在承办地为书法展赛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后,在评选过程中,对承办地的作者适当的倾斜一点也属人之常情。但不管怎么说,这种倾斜不应是无度的。可是,遗憾的是,我们好多的书法展赛,在对东道主的照顾上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想象,超出了人们可以普遍接受的“度”。真的不知道,东道主现象何时才能销声匿迹?
四、退稿啊退稿,何时才能真正的落到实处?
我相信,只要是参加书法展赛的书法人,其绝大多数都是钟情于书法的,对书法或多或少的都下过一定的功夫,他们的创作态度也一定是认真的、严谨的,他们投稿时拿出的也一定是能够代表他们最高水平的,凝聚着他们的心血的书法作品。因此,不管别人如何评价他们的书法作品,也不管他们的书法作品在书法展赛中的最终命运如何,他们都一定会珍爱自己的书法作品,都一定希望展赛的主办单位能够退还他们的书法作品,此所谓敝帚自珍是也。但历来的书法展赛总是打出这样的霸王条款,即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不退,需退稿者,请随稿附寄退稿费××元。他们还为自己的这种霸王条款找出蹩脚的理由,即人手不够。人们不禁要问,收参赛者的书法作品时怎么不说人手不够?收参赛者的参赛费时,怎么不说人手不够?难道汇了退稿费,人手就够了?很显然,人手不够决不是不退稿的理由,无偿的占有别人的劳动果实,多收点退稿费才是其真正的原因。即便如此,从参赛者反馈的信息来看,依然有好多交了退稿费的参赛者未能收到应该退回的稿件。真的不知道,书法展赛何时才能无条件的将退稿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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