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硬笔书法论坛

标题: 中钢诬蔑诽谤无辜,我该怎么办??? [打印本页]

作者: 刘志华    时间: 2007-11-6 21:31:01     标题: 中钢诬蔑诽谤无辜,我该怎么办???

今天收到了这期《中钢》!
看到了那篇文章!

心中有种说不出的痛!

我支持柳长忠老师的声明!!!

我热爱硬笔书法,
《中国钢笔书法》杂志是我长年坚持订阅的
心爱的刊物!
自90年至今已17年了,我每期都珍藏着!
而且我还在收集以前的老杂志!

然而,就是这本杂志,
竟然刊登了诽谤我和其他老师、同道的文章,
我感到非常震惊!痛心!难过!

这是一本国家公开发行的专业杂志,
怎么可以刊登如此明显诽谤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的文章?!
而且是一个身穿马甲的网民在网上发的文章!
这是正常情况下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啊!

男儿有泪不轻弹,
只是未到伤心处,
此时此刻,
我的心在流泪!
在流血!

我问苍天,
问大地,
我泪流满面问中钢杂志,
你们这是为什么???

为什么我热爱的中钢杂志
要如此伤害无辜的我???

我的家人也受到了深深的伤害,
我该怎么办???
作者: 刘志华    时间: 2007-11-6 21:40:05

有些话不得不说,
我在各论坛上向来不争是非!
我只是一个小小的硬笔书法爱好者!
论坛上的是非帖子我从不理它!

可为何中钢要发这篇文章,
目的何在???

[ 本帖最后由 刘志华 于 2007-11-6 21:42 编辑 ]
作者: 神仙    时间: 2007-11-6 21:48:33

支持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作者: 白开水    时间: 2007-11-6 21:56:31

原帖由 神仙 于 2007-11-6 21:48 发表
支持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应该勇敢站出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支持志华!
作者: 张军    时间: 2007-11-7 00:26:02     标题: 回复 #4 白开水 的帖子


作者: 孟坚翔    时间: 2007-11-7 01:31:55

向庞主席学习,他咋办你咋办!

呵呵---------

受委屈了啊,"我们永远支持你"!
作者: 马国斌    时间: 2007-11-7 02:12:58

理解志华兄的心情,把握好度就好了
作者: 东方    时间: 2007-11-7 09:28:12

把中国钢笔书法杂志告上法庭!!
作者: 温特    时间: 2007-11-7 09:44:34

志华兄
不要理他
有句话叫“大是大非,不辩即是解脱”
让别人说去吧!
继续自己的路
坚持自己的方向
我支持你
理解你
我们也知道某些人的用心!
你在乎了
你发怒了
那你就中计了!

作者: 江南鸿鹄    时间: 2007-11-7 11:11:50

原帖由 马国斌 于 2007-11-7 02:12 发表
理解志华兄的心情,把握好度就好了


作者: 我爱书法    时间: 2007-11-7 12:00:06

强烈支持刘志华先生!!!
作者: 我爱书法    时间: 2007-11-7 12:01:36

中钢太损了,
已到山穷水尽的地步,
可悲,可叹!!!
作者: 小梦    时间: 2007-11-7 14:20:21

人都是有尊严的,中钢怎能登这种低劣的文章.....破坏硬坛和谐的表现.
作者: 四大行书    时间: 2007-11-7 14:47:02     标题: 回复 #7 马国斌 的帖子

应该这样!
作者: 四大行书    时间: 2007-11-7 14:47:36

不要理他
有句话叫“大是大非,不辩即是解脱”
让别人说去吧!
继续自己的路
坚持自己的方向
作者: 刘善彰    时间: 2007-11-7 14:53:04     标题: 回复 #15 四大行书 的帖子

用法律保护自己
作者: 杨慧清    时间: 2007-11-7 23:07:52

我以前也是《中国钢笔书法》的忠实读者,但是现在它刊发这样一些破坏中国硬坛和谐的文章的确不应该,让人深感失望。衷心希望刘志华先生能够抛却那些流言蜚语的困扰,继续走自己的路,投身于自己所忠爱的硬笔书法事业,做出一番成绩来,给那些故意诽谤和制造硬坛不和谐音的人以有力一击。
硬笔书法事业是我们所有硬笔书法爱好者共同的事业
我们需要和谐的发展环境,不需要相互抵毁
我们需要共同繁荣与进步,不需要勾心斗角
让我们共同擎起硬笔书法的一片蓝天
强烈支持刘志华先生!!!
作者: 潘永锋    时间: 2007-11-8 00:40:06

志华兄,你人很帅,也很面善,一看你就不是什么坏人,要发表那篇文章,不可能把你单独删去吧?
现在还不知祸福呢!别太伤心,别太在意,书法这东西没什么大不了的!
作者: 西子湖    时间: 2007-11-8 01:42:06

原帖由 潘永锋 于 2007-11-8 00:40 发表
志华兄,你人很帅,也很面善,一看你就不是什么坏人,要发表那篇文章,不可能把你单独删去吧?
现在还不知祸福呢!别太伤心,别太在意,书法这东西没什么大不了的!

是中钢的人吗,能交个朋友吗。。。
你好象学了佛的了,还劝志华兄。。。如果志华是你,你能安静地来当说客?呵。。。
作者: 清风阁    时间: 2007-11-8 08:25:15

支持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说不定这一闹,还红了呢
作者: 中钢人    时间: 2007-11-8 11:42:18

你确实有点冤枉,但我也没法!
作者: 潘永锋    时间: 2007-11-8 11:51:10

原帖由 西子湖 于 2007-11-8 01:42 发表

是中钢的人吗,能交个朋友吗。。。
你好象学了佛的了,还劝志华兄。。。如果志华是你,你能安静地来当说客?呵。。。

呵呵,我不是什么中钢的人,我也不想做那些穿马甲的乱说话。
难道我也鼓动志华兄去打官司啊?
有这个必要吗?大家都吃三顿饭而已,都是玩玩的,搞得那么认真干嘛?
做自己该做的才重要!
作者: 杨慧清    时间: 2007-11-8 14:02:32

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
去留无意,任天上云卷云舒
希望刘志华先生能保持一颗平常之心,看淡一切,走自己的路,让别说去吧!历史自有公论.

作者: 南通人士    时间: 2007-11-9 11:38:05

原帖由 我爱书法 于 2007-11-7 12:01 发表
中钢太损了,
已到山穷水尽的地步,
可悲,可叹!!!


中钢为什么要这样啊!象我们这样的中钢的读者当看到中钢杂志上有诬蔑我诽谤我的文章我也受不了啊!
杂志搞人也不能这个搞法啊!搞读者,搞订户,我们哪有安全感呢?
想说爱你不容易
作者: 雪域牛贩子    时间: 2007-11-9 15:47:36


作者: 苏云鹏    时间: 2007-11-9 17:36:39

《中钢》是我十几年的朋友。九十年代为买到一期去市里找很常时间才能买到。一次出差到外地在一小书摊上发现了初刊号如获珍宝。自幼时就热爱硬笔书法至今。构建和谐社会,书道也应走向和谐,不要搞些个人的是非。应多想办法如何去发展硬笔书法艺术。
作者: 翰墨情缘    时间: 2007-11-9 18:42:27

原帖由 杨慧清 于 2007-11-8 14:02 发表
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
去留无意,任天上云卷云舒
希望刘志华先生能保持一颗平常之心,看淡一切,走自己的路,让别说去吧!历史自有公论.


作者: ljp1696    时间: 2007-11-9 18:47:49

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
去留无意,任天上云卷云舒
希望刘志华先生能保持一颗平常之心,看淡一切,走自己的路,让别说去吧!历史自有公论.
作者: 康宝辉    时间: 2007-11-9 19:06:16

伤心啊。
作者: 杨宇力    时间: 2007-11-9 21:49:09

:( :( :(
作者: 贾秀全    时间: 2007-11-9 22:58:09

我看那文章说得非常贴切
没有任何的人身攻击
自己就那个样
还想别人怎么写呢
不像有些所谓的官方协会写出那种“老妇人”之恶毒的没人性语言
作者: 合耕斋主    时间: 2007-11-9 23:08:37

志华兄只是兢兢业业的做事,那些说法实不应该!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志···”!
原早日走出阴影!
作者: 神仙    时间: 2007-11-10 11:06:49

原帖由 合耕斋主 于 2007-11-9 23:08 发表
志华兄只是兢兢业业的做事,那些说法实不应该!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志···”!
原早日走出阴影!

志华,我们支持您,
鄙视某些"权威"刊物!
作者: 刘善彰    时间: 2007-11-10 11:49:31

原帖由 贾秀全 于 2007-11-9 22:58 发表
我看那文章说得非常贴切
没有任何的人身攻击
自己就那个样
还想别人怎么写呢
不像有些所谓的官方协会写出那种“老妇人”之恶毒的没人性语言

贾秀全?是新马甲吧?呵呵,我记得国家足球队原来有个队员叫这个名字,是一个认为自己可以和法国的足球巨星普拉蒂尼相媲美的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家伙,你怎么起了这么一个怪名字?没想到你的眼神也不好,竟然看不出这篇文章是损害别人名誉的,要知道,这可是在官方正规期刊上发表的啊

[ 本帖最后由 刘善彰 于 2007-11-10 12:29 编辑 ]
作者: 张上权    时间: 2007-11-10 19:28:48

理解志华,祝好!
作者: 钱宝成    时间: 2007-11-11 13:44:12

希望刘志华先生能保持一颗平常之心,看淡一切,走自己的路,让别说去吧!历史自有公论.
作者: 翰墨情缘    时间: 2007-11-11 15:10:05

原帖由 钱宝成 于 2007-11-11 13:44 发表
希望刘志华先生能保持一颗平常之心,看淡一切,走自己的路,让别说去吧!历史自有公论.



宝成兄说的好
作者: 孟坚翔    时间: 2007-11-11 22:03:06

有那么多书友支持您,并给您“支招”,希望您尽快拿定主意,因为这个事情拖久了大家就会淡忘了,再打“官司”的话就不会有这么多的关注了,

建议联合“告”〈中钢〉!

但是我先提醒一句:打官司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因为既然〈中钢〉既然登了,至少有“登”的理由,人家不会傻到无故“得罪”您等硬坛精英的

地步,

动脑筋想一想,您的三个问号就会消失了。

希望您保持冷静!!!
作者: 孟坚翔    时间: 2007-11-11 22:04:00

有那么多书友支持您,并给您“支招”,希望您尽快拿定主意,因为这个事情拖久了大家就会淡忘了,再打“官司”的话就不会有这么多的关注了,

建议联合“告”〈中钢〉!

但是我先提醒一句:打官司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因为〈中钢〉既然登了,至少有“登”的理由,人家不会傻到无故“得罪”您等硬坛精英的

地步,

动脑筋想一想,您的三个问号就会消失了。

希望您保持冷静!!!
作者: 无风堂主    时间: 2007-11-11 22:04:22

理解志华兄
作者: 陈俊山    时间: 2007-11-11 22:22:02


作者: 纯白色的兔兔    时间: 2007-12-23 21:08:36


作者: yishenzhaizhu    时间: 2008-11-27 23:08:17

我支持你
理解你
我们也知道某些人的用心!
你在乎了
你发怒了
那你就中计了
作者: 陆新华    时间: 2008-11-28 21:43:47     标题: 支持


作者: 张文海    时间: 2011-3-1 01:32:51

硬坛呀,想说爱你不容易!是是非非,风风火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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